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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司法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8-11 09: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司法局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4920日至1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12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司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此作为解决自身问题、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工作的重要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同时对标对表整改方案要求,分类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动态销号管理,确保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在巡察整改过程中,谈话教育提醒1人次,修订完善制度9项。

一、关于“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力度减弱”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法治统筹与考核整改高要求筹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暨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会议,完成制定《2025年度法治丽水建设工作要点(审议稿)》等文件,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范例评选与宣传。向市审计局、市发改委等10单位反馈2024年度法治建设扣分情况并要求整改。召开法治浙江建设考核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争取各项指标争先进位。

(二)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发布2024年合法性审查工作报告,全面分析评估相关情况。制定《丽水市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全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均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应纳尽纳,依规按程序履行、及时档案,并实施效果评。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发文制度,落实审查意见采纳反馈机制。

(三)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梳理行政败诉及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分析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从源头治理等方面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编制征收补偿等高频事项审查实务指引,推广乡镇 (街道) 合法性审查应用系统,进一步提高乡镇 (街道)合法性审查质效。发布合法性审查相关报告与通报,督促整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问题。健全复议引流、信访引流及联系点机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发布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年度工作报告,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建设并配齐专职人员,鼓励专职人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完成各级行政执法主体确认,规范裁量基准,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及时处置监督线索

(五)完善行政复议调解机制发布2024年度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巡回复议”“复议+调解”“调解+听证”工作,将调解贯穿复议全过程,提高调撤率。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制定《丽水市行政调解和解容错免责机制(征求意见稿)》。召开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会议,开展调解业务培训与现场模拟调解,提升基层复议调解员争议化解水平。

(六)建设法治人才队伍将合法性审查专业人员培养作为突破口,推进涉外律师等综合性法治人才建设。完成涉外法治人才库征集。组建涉外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组织律师参加涉外培训班。开展超市、茶叶等重点产业法治风险防范培训,加强险防控法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乡镇 (街道) 法审员选任,实现全市乡镇(街道)法审员全覆盖。

二、关于“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还不够到位,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完成丽水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工作从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基层站点设置、服务人才培养方面提出意见建议联合开展公证、司法鉴定案卷交叉检查,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能力和案卷归档水平积极开展法律下乡、企业帮扶、现场法律咨询等活动,群众提供必要的帮助

(二)强化仲裁纠纷化解效能开展仲裁案件及互联网仲裁裁决案件的分析及时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提高仲裁的公信力。加强对仲裁委秘书处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落实仲裁委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仲裁业务收入管理制度。建立仲裁员名录库,规范仲裁员指定工作,聘任262名仲裁员并开展培训。开展仲裁案卷评查,发布指导案例。

(三)规范律师行业管理召开市律师行业党委会,剖析律师执业方面存在的纪律问题,分析近五年案件投诉情况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制定《投诉查处工作流程图》编制警示案例12期。开展律所党支部党务工作者专项培训,筹备律师工作会议,开展实习律师机考、“两公律师”及律所年度考核备案工作。

(四)完善多元调解体系印发《丽水市调解组织备案工作指引》,明确备案范围及流程,编纂包含30个典型案例的选编。将调解咨询专家库从14人扩充至31人,吸纳多领域专业人士,努力解决疑难案件。开展全市骨干专职调解员培训,出台管理办法优化配备专职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成立“丽水调解中心”“公证调解中心”和遂昌“平昌调解中心”3家商事调解组织。

(五)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印发《2025年丽水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5年度市直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普法重点项目》。将“八五”普法验收纳入全局重点工作,部署迎检准备。开展“送法治腊八粥”“灵蛇舞新春 学法闹元宵”法治游园会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依托“律小司”平台开展多主题直播。联合多部门开展校园普法活动,覆盖10万余名学生;开展企业普法活动,编制7个行业法治素养基准,提升针对性普法效果。

三、关于“风险意识还不够强,重点领域防控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全面排查管控各类风险。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年度部署会,强调政治、意识形态及岗位风险,部署排查工作。出台《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组织排查出多个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会议,部署“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印发实施方案。

(二)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剖析典型案例,增加信息化核查和实地查访频次,及时处置预警信息,实施分类管理。通过“四不两直”方式督导县(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开展在线巡查并反馈督查情况,督促整改。“守界者”平台接入公安“雪亮工程”数据,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各地均依法给予相应处理。

(三)强化网络安全保障召开会议深入学习网络安全知识,明确责任人员,在工作群推送安全提示。组织系统网络安全演练和全省攻防演练,联合处置相关问题。修订《丽水市司法局网络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丽水市司法局机房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信息化风险排查,完成漏洞补丁整改和安全自查。

(四)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复盘问题并梳理项目建设廉政风险点。开展项目经费支出自查自纠,制定标准化采购合同模板,建立合同履行监督机制。修订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审核、变更、监理单位选择等规定。

四、关于“坚持严的基调不够有力,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推进干部队伍制度建设印发《丽水市司法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丽水市司法局2025年度各处室(分局)、下属事业单位业务目标考评细则》。修订《丽水市司法局编外用工管理办法》。

(二)营造良好干事环境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机关各类团建活动。通过举办司法行政讲堂、AI技术培训及政治轮训,提升干部能力。开展谈心谈话,推进职级晋升,表彰2024年度优秀公务员和“两优一先”,营造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纪律建设打造司法铁军开展干部间的谈心谈话,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例会,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一刻钟”活动。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明确公职人员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规定,以铁的纪律打造司法铁军

(四)规范人事管理工作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机构编制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用工招聘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仲裁委重大决策议事制度,指导仲裁委制定《编外人员用工管理办法》,规范编外人员招聘。

五、关于“上轮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仍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压实组织生活责任。强化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加强支委和党支部建设,定期召开支委会,开展党员活动。班子成员带头以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活动。

(二)加强党务工作培训。组织全体党务工作者开展专项培训,为党务干部配备《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要求掌握“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的具体要求和规范流程。

(三)强化监督检查与整改。开展党支部党建工作互查,通过查看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到、会议内容等规范性重点检查党员教育是否规范、党内活动是否正常开展

下一步,市司法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二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新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三是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坚持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民主集中制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2106113;电子邮箱13867097371@139.com;邮寄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丽水市司法局。

 

 

中共丽水市司法局党组

202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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