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经有关单位推荐、个人自荐、人员资格审查等程序,拟聘穆文江等24名同志为丽水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3年。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7月21日起至2025年7月27日止。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提供相应线索。 联系电话:0578-2106046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城东路99号 丽水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处 附件:丽水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拟任名单 丽水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拟任名单公示.wps 丽水市司法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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