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扬民主,增加立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现将《丽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草案)(草案)》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各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和新闻媒体如有修改意见的,请于2025年7月6日前反馈至丽水市司法局(通信地址:丽水市城东路99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106042,邮箱:364039249@qq.com)。
附件:《丽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草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