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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减负!莲都区实现涉企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总量“双下降”
发布日期:2025-02-20 14: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司法局

“检查少了,服务多了,现在的营商环境越来越好了!”日前,一位企业负责人在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调研座谈会上说道。

近年来,莲都区对标“群众有盼、企业有感、政府有为”的目标要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4年,全区涉企行政检查总量同比下降10.63%,涉企行政处罚总量同比下降24.58%。

规范行政检查,破解“执法扰企”。创新推行“1+4”年度执法计划编制模式(1张汇总表、4类检查场景清单表),组织30余家单位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涉及行政检查事项2186项,检查场景计划195个,从源头上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在全市率先建立简单事项委托检查工作机制,2024年共组织10余个单位开展简单事项委托检查活动80余次,减少执法人员上门200余人次。全面推行“亮码检查”,执法人员入企检查同时出示电子执法证和行政行为码,推进检查活动线上留痕,支持企业扫码监督、查后评价,倒逼减少随意检查、临时检查。2024年,全区亮码率达99.18%。

公示裁量基准,实现“过罚相当”。严格按照“一单位一清单”要求,指导38家执法单位准确公示本单位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并做好动态调整,确保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防止执法畸轻畸重。持续推进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制度,2024年,全区各执法单位共办理首违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1254件,不予处罚案件数同比上升36.45%。其中,涉企不予处罚案件数同比上升185.71%。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行政处罚基本原则得到较好贯彻执行,涉企行政执法在兼顾力度的同时,也更有尺度和温度。

加强监督指导,形成监督闭环。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纳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部署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规范罚款设定和实施等多个执法监督工作,切实提升涉企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平台”会商常态化。聘请人大代表、企业代表等18名社会力量组建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设立2家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2家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室,及时掌握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强化问题“发现-交办-核查-整改”全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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