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司法局听证室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询价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政采云注册的正式供应商,注册网址:www.zcygov.cn,如有注册疑问,请拨打政采云客服电话95763咨询。 二、报价内容: 1.项目参数(见附件); 2.报价范围:听证系统、设备供应、运输、安装、售后服务。 三、预算控制:20万元以内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清单(加盖公章); 2.分项报价表; 3.上述要求证明文件; 4.报价人针对本项目编写的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方案。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的报价材料,经单位盖章后以书面形式送达;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17时前送达指定地点; 3.报价文件递交的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丽水市司法局(416办公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城东路99号丽水市司法局416办公室 邮编:323000 联系人:胡媛 联系方式:0578-2661912 13735976424 一、报价清单 采购单位:丽水市司法局 采购项目名称:丽水市司法局听证室设备采购项目 序号 | 服务名称 | 投标总价(元) | 1 | 听证室设备采购 | 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小写:人民币200000元整 |
注:1.本报价包含完成听证室系统、设备产品的供货并负责安装、调试并承担质保期内的维修费用、所有材料费、安装调试费及质保期内的维修费、运费、利润、税金等所有有可能涉及的费用。 ▲2.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内容要求: 1.供应商需按“报价清单”的总报价,对产生总报价的分项报价进行详细列表说明。 2.分项报价表格 丽水市司法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听证室设备清单(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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