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扬民主,增加立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现将《丽水市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保护利用条例(草案)》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各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和新闻媒体如有修改意见的,请于2024年6月26日前反馈至丽水市司法局(通信地址:丽水市城东路99号;邮编:323000)
联系人:詹佰鹏;联系电话电话:0578-2106042;邮箱:364039249@qq.com。
附件:丽水市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保护利用条例.docx
《丽水市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保护利用条例(草案)》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