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
为深入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的部署要求,在前期调研、试点的基础上,现就全市推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深入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的部署要求,聚焦共同富裕示范区和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以数字赋能、制度创新为动力,强化资源要素集成能力、统筹能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着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坚持一体统筹。将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紧密结合,强化一体统筹,推进资源集成、服务集成、制度集成。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丽水山区特色综合考虑人口数量、区位交通、经济基础、辐射范围等因素,因地制宜配置“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资源设施,促进布局协调、功能齐全。
——坚持数字赋能。以数字化改革理念赋能“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各地贯通应用省统建系统并完善配套工作制度机制,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市县乡村一体服务。
(三)主要目标。
——均衡可及目标。科学布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场所、业务机构、自助终端等资源、设施,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在15分钟范围内不断趋于均衡可及。一是城区以步行15分钟的街道为均衡可及标准;二是乡村以骑行15分钟的乡镇为均衡可及标准;三是偏远山区以车行15分钟的乡镇为均衡可及标准。
——优质服务目标。到2024年底,“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基本建成,人民群众对“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的满意率达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1+4+N”服务网络,实现“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有形覆盖。
1.贯通1个线上服务平台。深入参与省厅“一体两端”架构总方案,熟练运用“12348浙江法网”、浙里办公共法律服务专区“一站式”服务平台,在市县乡村全面贯通应用,实现资源统筹、流程统一、力量统协、评价统管。
2.夯实4级线下平台服务。制定市、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等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标准,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供给机制。推动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规范化,实行服务事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提供主体、流程指引等工作标准化。推行实体、热线、网络一体服务,提供线下指引、线上申请、融合服务。做好中心(站、点)及其他资源设施的经纬度和照片采集工作,确保数据更新实时、准确。
3.拓展N个服务场所。以全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委员会、调解组织、法律援助中心、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等场所为基础支撑点,并在开发区、商圈、楼宇、学校、公园、医院、养老院、车站码头等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站点N个。
(二)健全“全业务+全时空”服务机制,实现“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有效覆盖。
4.推进服务资源整合。整合系统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法律援助、司法所、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服务资源,对外联动政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涉企法治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诉讼服务等相关部门的服务资源,推动全业务、全要素资源集成。
5.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做实“线下”服务,在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提供常驻式法律服务,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由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定期上门服务。做优“线上”服务,通过“12348浙江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等线上载体,弥补线下服务人员不足、时空受限、内容单一等短板,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融合共享。
6.推进服务力量统合。完善志愿者参与和管理机制。以市、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志愿者团队,建强专职队伍,依托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志愿者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提供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并建立法律服务人员全市一体调度机制,实现市县乡村法律服务力量统筹用,推动跨层级服务一体化;做大兼职队伍,培训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等兼职服务人员,通过指引、帮办、代办等“人+网络”相结合方式,满足群众各类法律需求。
(三)优化“基本+增值”服务内容,实现“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有感覆盖。
7.推动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做强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资源查找、法律服务办事指引、法律法规查询、伤残赔偿智能计算、法律文书模板下载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鼓励各地根据群众和企业法律需求,制定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
8.优化提供增值化公共法律服务。依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多元化专业化服务力量,因地制宜拓展“公证+”一件事、企业法治体检、金融、知识产权、产业合规辅导、涉外法律服务、信访法治化等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治理所需的增值化法律服务,创新推动“一件事”集成服务。
(四)扩大“有为+品牌”服务影响力,实现“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有声覆盖。
9.提升服务大局能力。将“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融入市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基层社会治理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完善司法行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话语体系,提升服务能力。
10.提升群众知晓率。在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融入法治宣传元素,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法治文化公园等资源设施同步配置浙里办公共法律服务专区手机小程序码、12348热线指引牌。做好“一张地图”“一键导航”“一键找法”“一键指派”“一键评价”“一项指数”等“六个一”服务举措的培训、贯通工作,在优质服务中增强群众获得感,打响“您身边的法律顾问”品牌,提高群众知晓率。
11.提升服务影响力。及时总结提炼日常服务中的好做法、好故事、好案例,打造具有丽水辨识度的特色亮点,注重典型案例宣传,加强“以案释法”工作,讲好法治故事,持续提升服务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
(五)提升“跨层级+一体化”办理模式,实现“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有质覆盖。
12.发挥法律服务资源增值合力。指导在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值班的法律服务人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利用好浙里办定位,掌握各地值班情况。统筹调配各方面法律服务资源,夯实增值服务力量基础。
13.实行法律服务需求“一站式”收集制度。对群众和企业通过实体、热线等平台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当场难以解决的,各地相关法律服务人员、志愿者通过浙里办录入需求工单,进入网络平台“一体化”流转,有效解决群众和企业的法律需求。
14.实行法律服务需求“一体化”办理制度。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工单实行市县乡村“一体化”通转通办机制。各级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干部通过“浙政钉”公共法律服务协同应用开展工单流转派单,以法律咨询抢单、法律服务派单形式落实法律服务人员或志愿者承接服务,真正实现跨层级、跨业务“一体化”办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建立“一把手”领衔的统筹协调机制,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时限,加强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确保全省“一盘棋”整体推进。
(二)健全制度机制。探索制定“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服务标准、“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均衡可及优质服务指标清单等制度,落实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积分制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经费保障,提高服务承接能力。
(三)强化服务监督。推行服务满意度“一事一评”工作。对律师值班、法律咨询、业务办理、服务响应等数据进行“一网监督”,完善质量抽查、预警督办、差评回访等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质效。
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市局。
丽水市司法局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