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及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相关要求,我局梳理起草了《丽水市司法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清单(征求意见稿)》进行该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来电或信函方式将有关建议反馈至我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陈秋韵,电话:0578-2106149;地址:莲都区城东路99号417办公室。 附件:1.丽水市司法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2.丽水市司法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3.丽水市司法局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附件 清单.wps 丽水市司法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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