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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汤龙云、陈赛风所遗留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5 15: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司法局


             2023)浙丽莲公告字第55号

申请人汤友民于2023年3月15日向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转移登记申请,要求继承被继承人汤龙云(男,于1937年1月23日出生,于2012年农历5月22日死亡)、陈赛风(女,于1932年8月9日出生,于2014年农历11月14日死亡)死亡时遗留的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张村雅苑18幢302室及附属用房:18-015。现本处受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委托代为核实被继承人的婚姻、死亡、遗嘱、法定继承人、不动产权属等法律事实,根据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程序要求,通过公告向汤龙云、陈赛风的法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债权人、利害关系人告知上述事项,相关主体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对上述申请向本处提出书面异议。如到期未收到书面异议,本处将根据申请出具调查报告。通知申请人前往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本处联系地址:商会大厦5楼全球通本处驻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丽水为侨服务全球通办证室。

联系人:华增梅  电话:2106083。

 

浙江省丽水市莲城公证处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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