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关于组织推荐全国和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拟推下列单位与个人(详情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局干部人事处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月17日。 4.受理电话:0578-2106060。
附件: 附件.wps 丽水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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