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新时代涉侨公证服务质效,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规范在线公证服务及降低部分公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规范在线公证办理服务,主动降低收费标准。目前全市9家公证机构已经全面落实降费要求。 
1、现居住在境外的丽水籍华侨或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涉及到我市的华侨(包含能够满足身份确认的外籍华人); 2、现羁押在省内监狱的丽水籍服刑人员或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涉及到我市的服刑人员; 3、处于疫情高风险地区无法前往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的丽水籍群众,受理案件范围由提供在线服务的公证机构视具体情况决定。 
1、通过浙里办、12348法网、浙江省浙里为侨服务“全球通”平台、各公证处微信公众号、“在线公证”小程序等平台窗口提出在线公证申请; 2、通过浙江省浙里为侨服务“全球通”平台、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和驻外使领馆(以经商外交部、司法部共同决定的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名单为准)或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对接点对接; 3、服刑人员可依托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等,以“点对点”方式办理。 

1、涉及重大财产处置,有较大风险责任事项,公证费用按照每件3000元标准收取,不再计时收费; 2、涉及处理简单民事法律关系的事项,降低收费标准,公证费用按照每件2000元标准收取,不再计时收费; 3、通过“点对点”模式办理公证的,公证费用按全省最低标准收取,实行动态调整; 4、服刑人员通过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等申办公证,公证费用不再按照在线公证收费标准收取,一律按线下收费标准外加上门服务费用收取; 5、以保全证据方式办理公证的,委托、声明等单独出证配套使用的,不再另行收费。除上述情况,还需办理其他公证事项的,公证费用按线下标准收取; 6、涉企公证服务不再区分收费,公证费用一律按照每件2000元标准收取。对受疫影响严重的行业和重点企业,视情况可再降低收费标准; 7、通过浙江省易公证办证系统“在线公证”小程序,对已公布的全流程网办公证事项,公证费用按线下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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