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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司法局关于丽水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2022年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2-08-17 11: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司法局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并根据法律法律的相关规定,现将丽水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2022年第二批)予以公告。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在该情形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和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报请市司法局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除单位注明投诉举报电话外,丽水市统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为“12345”。


附件:丽水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2022年第二批)

丽水市司法局

2022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水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2022年第二批)

法定行政执法机构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举报投诉电话

派出机构情况

1

丽水市林业局

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158号

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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