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明事项实现途径的优化以及省级部门证明事项开放权力管控等因素,结合各部门办理实际,现将动态调整后的“无证明化”办理的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布。请各相关单位及时在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等公开场所进行公示。
附件:附件:丽水市“无证明化”办理的证明事项清单目录.xls
丽水市司法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