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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司法部点名,青田入选试点
发布日期:2022-05-13 09: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司法局

为进一步满足旅居海外的我国公民的公证服务需求,近日司法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全国94家公证机构与驻外使领馆共同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青田县公证处成功申报获批,成为丽水地区首家与驻外使领馆合作共同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的公证机构。

根据《通知》,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当事人应当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大陆地区居民,并在试点使领馆所在国长期居住(指已在所在国连续停留达180天,或已获得所在国永久、长期居留身份证件,或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的情形)。当事人若需要其他人员提供语言或行为辅助,不能直接与公证员交流的,不适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

可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包括:声明、委托(包括涉房产、股权、继承等财产类事务)、婚姻状况、国籍、姓名、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无犯罪记录、经历、学历、证书(执照)、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文本相符公证等。

其中涉及处分财产的声明公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为公证机构办理关联公证事项时所需;(2)当事人承诺将其手写签名的声明书纸质文本原件,通过试点使领馆或签证中心邮寄给公证机构存档。涉及处分财产的委托公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受托人是委托人的近亲属;(2)该处分遵循公平原则;(3)受托人无转委托权;(4)处分价款全部转入委托人本人在国内的银行账户。

当事人可以向试点公证机构或试点馆、签证中心提出远程视频公证申请。经审核符合办理条件并决定受理的,由试点公证机构与当事人、试点馆或签证中心共同商定办理时间。当事人须本人前往试点馆或签证中心指定的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现场完成公证程序。办理公证所需书面材料,当事人提交或签署完毕后,由试点馆或签证中心即时封存并向国内邮寄。

青田县现有海外华侨华人达33万之多,分布在世界120多个国家和地区。新冠疫情爆发后,华侨滞留国外,大量事宜无法亲自办理。为响应为侨服务的中心工作,青田县公证处于2020年4月初开始探索远程视频公证服务。后与县统战部建立了对接机制,在青田县公证处发挥自身软硬件设备优势的同时,利用其推出的“侨海通”跨境视频服务平台为海外华侨办理有关公证。2021年,青田县公证处积极尝试数字化场景应用,推出了具备身份识别对比、电子签名、视频连线、在线询问、在线审核、在线缴费等功能的线上办证平台,以满足海外华侨办证需求。

截至目前,青田县公证处已为远在意大利、西班牙、法国、美国、巴西、捷克、斯洛伐克等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华侨办理有关公证1800余件。海外的华侨无须回国即可处理国内事务,以“零接触”形式解决了当事人无法回国亲自办理公证的难题,不仅得到了海外华侨的一致好评和市县领导的认可,也得到了省公证协会、浙江法制报的报道和点赞!

下一步,青田县公证处将通过办证大厅、媒体等多种途径公布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办证指南,包括办公时间、收费标准及方式、所需材料、联系方式等信息内容,有效推进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稳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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