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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11 14: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司法局

2021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厉行“丽水之干”,推动创成全省首批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入选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综合候选地区,为打造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贡献司法行政力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讲政治、重学习,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通过主持召开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处长例会等形式,带头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活动,制定了33项任务清单,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直播课,在《丽水日报》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开展丽水市首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活动参与人数超15万人次。一人入选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法治人物,1篇论文荣获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理论研讨会全省一等奖。全年局党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法治学习6次,研究法治建设工作7次,局长办公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6次。

二、重统筹、强督促,全面构建一体推进工作格局

出台《法治丽水建设规划(2021—2025年)》,系统谋划新时代法治丽水建设“任务书”和“路线图”。组织以最高规格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面形成“三级联创、一体推进”工作格局。持续运行“点评、交办、亮晒、通报、督察”五制度和法治建设工作专班,市本级亮晒通报53期,组织督察2批次。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推动各地提高认识,补齐短板。开展非诉执行案件专项督察,758件非诉执行案件全部销号。开展法治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构建“10+50”指标体系,扎实推进9个省级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25个乡镇(街道)被确定为市级示范。

三、抓创新、增动能,加快推进数字化牵引法治建设

成立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制定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打通与法院等单位的数据壁垒,通过数字赋能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加快权力全流程网上运行、全流程自动留痕、全流程在线监管。谋划实施行政争议一件事、监地智联云、身后遗产处置一件事等三个多跨场景应用项目,监地智联云项目被纳入《浙江数字法治1.0》“精准矫正”综合集成改革和全省“智慧矫正”多跨场景重大改革项目清单1.0。

四、尽职责、勇担当,充分发挥服务保障政府依法行政职能

完成《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立法项目的法制审核,制订出台浙江省首部规范绿道管理的政府规章—《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组织编制《丽水市2021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丽水市人民政府2021-2025年规章立法规划》。审核市政府拟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8件,向省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38件。开展与行政处罚法、计划生育法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烦企扰民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修改废止87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提升专项行动,实现目录化管理全覆盖,实施效果评估常态化,配齐9个配套制度。全年参加市政府各类专题协调论证会议57次,完成市政府会议纪要法律审核41件,提出法律意见134条,完成合同审查35件,提出法律意见225条,妥善处理专项法律事务59件。加强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制定《丽水市行政执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行政处罚法理解与适用工作指引》《丽水市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评查252家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案卷合格率97%,在市政府网首页设置执法信息公示专栏。组织换发全国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件,完成率100%。开展大范围实用型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专题业务培训,参加人员共计6.3万人次。举办应知应会线下闭卷考试,全市共1377名领导干部参加。扎实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4964个证明事项(材料)“无证明化”办理实现率66.8%。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市教育、人力社保等14个领域224项证明事项、3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现直接依据书面承诺办理。

五、促规范、精调解,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建设

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建立监察机关与复议机关工作衔接机制,推进个案监督与综合监督规范同向发力,从源头规范行政行为。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降至3.3%,全省最低。全市两级行政复议局共编印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典型案例90个,抄告行政复议决定61件,组织旁听庭审17次。探索行政复议线上全流程服务,市本级共办理申请人“零次跑”案件16件。全市共办结复议案件325件,复议纠错率7.38%。将调解贯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全市复议调解189件,调解协调率49.74%,大幅减少行政争议进入诉讼程序的比例。

六、保安全、护稳定,积极助推“平安丽水”建设

开展建党100周年“清源护航”专项行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开展“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加强村(社)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市所有村(社)调委会主任全部由“一肩挑”书记兼任,探索建立人民调解法治指导员制度、调解案件对接分流机制。新创省“枫桥式”司法所5家。大力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狠抓矫正执法质量,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无再犯罪”县创建活动,“矫务公开”十大工作机制在全省推广。开展行政裁决质效提升专项行动,4个项目入选全省合法性审查与行政裁决“最佳实践”培育试点,行政裁决工作受到原副省长刘小涛批示肯定。

七、强宣传、提质效,着力打造全国山区公共法律服务品牌

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全省首个监地法治联合体,成立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全省首家分站。招募公共法律服务行风监督员17名,开展明查暗访23次。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加大对法律咨询途径的宣传和引导,推广应用在线即时应答系统。2021年,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来访咨询8763人次,12348来电咨询12300人次,同比增长40.36%;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指派法援案件3657件、法律帮助案件3959件。开展法律服务助推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市司法局、律协、工商联签订“千所联千会”战略框架协议,与市法院、仲裁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诉裁调”三位一体商事纠纷快速化解机制的意见》,推出公证告知承诺制、互联网在线仲裁、诉裁调一体化机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仲裁调解等一系列服务产品。开展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编制丽水市“八五”普法(2021—2025年)规划,深入推进浙闽边界法治乡村走廊试点工作,占地6万平方米的丽水法治文化公园开园,制作法治建设宣传片《法润一山春色》,市县同步开展“法治开放周”活动,红色法治微电影《景之韶华》获2021年度司法部“图.视.文”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一等奖。启动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五年倍增计划,2021年度新创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52个,新创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75个。

2022年,我局将锚定打造法治浙江示范区的总体目标,以法治浙江建设“一规划一纲要一意见”为引领,以法治化改革、数字化改革为驱动,以法治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以“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为载体,力争建成一批有丽水辨识度和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为打造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贡献更多力量。

 

丽水市司法局

2022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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