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公示公告
丽水市司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10 14: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司法局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浙江、法治丽水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定厉行“丽水之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是持续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抓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重点指标任务列入对局各处室及各县(市、区)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将法治考核、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等264项指标作为干部大比拼的核心内容,开展“现场考、全亮晒、真比拼”活动。

二是有效构建一体推进工作格局。组建法治丽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班,建立“点评、交办、亮晒、通报、督察”五大机制,出台《2020年度法治丽水(法治政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形成“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一体推进格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55家单位和21名公职人员因工作推进不力、问题屡查屡犯被通报批评或者诫勉谈话,切实擦亮督察问责利剑。中央和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的41个问题整改做到“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推动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党委巡察范围,编制《法治丽水建设2020—2025年规划》。法治建设“五制度一专班”创新经验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工作简报》《法治浙江简报》刊发。4个项目获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群众满意度连续五年全省排名前列。

三是着力加强法治能力建设。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扎实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开展全员政治轮训。组织本年度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和职级晋升人员共30人进行宪法宣誓。组织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本局行政执法证持证率 98.33%。加强律师队伍教育整顿,作出行政处罚3件,制发整改通知书9份,均已完成整改。“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计划任务全部执行完毕,开展执法检查95次,跨部门联合执法率达到20%以上。

二、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政府依法行政的服务保障

一是助力“两手抓、两战赢”。第一时间成立“战时法律服务团”,积极建言献策,确保我市在法治轨道上打好防疫战。据不完全统计,为市委市政府提出相关法律意见542次。出台发挥法治保障职能全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10条措施。深入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年”活动和“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部署涉企风险大排查、法治体检等十个专项行动,线上线下“法治体检”企业3127家,提出法律意见4629件,发布涉企法律风险290条,举办“涉企法律问题云解答”“民法典宣传”直播等宣传活动1811场,我市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化覆盖率达100%。“律师万人比”上升至2.66,提前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律师万人比”短板。

二是加强地方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完成《丽水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规定》《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等立法项目的法制审核。修订《丽水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出台《丽水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文书参考文本》,编制《丽水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全年审核市政府拟发行政规范性文件58件,向省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33件。开展涉民法典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等3次专项清理,修改废止42件。

三是实现政府会议纪要及合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全年参加市政府各类专题协调论证会议65次,完成市政府会议纪要法律审核58件,提出法律意见330条,完成市政府合同审查12件,提出法律意见87条,妥善处理专项法律事务46件,为政府依法决策、推进改革、化解矛盾提供精准有效的法治保障。

三、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政府事权法治化

一是健全有效运行的依法行政制度。出台《关于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事项标准+事项目录”推动实现市县乡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100%有效覆盖。在全省率先出台《丽水市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探索形成“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的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丽水模式”,合法性审查机制实现全区域、全业务、全流程覆盖。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印发《丽水市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创新实践实施方案》,市本级在全省首创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纪政双督制。制定《丽水市行政执法监督流程图》《丽水市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材料立卷规范》《关于实施全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的通知》,全市已完成涉企备案55次。深入开展“正法直度”专项行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回头看”和重点执法部门案卷评查,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62份。深入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全市共清理取消证明事项692项,5085项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减少比例达到91.30%。配合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率先全域正式启用,开展执法证系统维护,组织行政执法部门认领国家监管事项,对争议事项促成认领和检查监督。

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建设。市县两级全部通过省级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评估验收,行政复议监督作用进一步增强。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57件,其中立案受理132件,不予受理11件,告知其他救济途径或未补正申请14件。审结128件(含上年结转)。案件受理数同比增加31.30%。市本级未发生经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被一审法院纠错。成立丽水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出台《丽水市行政复议答复情况通报制度》《丽水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规定》等10余项制度,编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40个。全年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88件,完成52件案件的应诉答辩工作,出庭应诉56次。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开展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百日攻坚活动,出台《丽水市行政诉讼案件诉中化解交办制度》《丽水市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发案量同比下降18.2%,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从最高时的13.29%降至8.60%,如期完成“双下降”目标。

四、守牢平安底线,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一是“多调联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提升人民调解专职化优势,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人民调解经费纳入政府采购指导目录,全市人民调解专项资金和专职调解员均配备到位,人民调解工作得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书记的批示肯定。强化行政复议调解。市本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挂牌运行,出台《丽水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工作规定》,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作用。全市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率49.59%。指导仲裁机构建立调解工作机制,办理仲裁案件236件。在全省率先出台《丽水市行政裁决程序规则》,公布《丽水市市级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全市行政裁决数量1021件,调解结案率98.80%,均居全省第一。2020年12月17日,司法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均报道了我市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

二是提升社区矫正法治化水平。市县两级均依法成立了社区矫正委员会,制定了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文件,实现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清单化,构建协同高效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组织《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共举办学习研讨、专题培训、现场巡展等活动百余场。全省首个四端一体社区矫正阳光教育平台正式上线。在全省率先实现监狱探亲“云会见”模式“9+N”全域覆盖,全市建成远程视频会见帮教点35个,远程视频会见亲属4363余人次。与市检察院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无再犯罪”县创建活动,该做法得到省人民检察院贾宇检察长批示肯定。

三是积极助力县级矛调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优势,主动融入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指导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行政复议窗口入驻矛调中心,九县(市、区)行政复议窗口和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均入驻矛调中心,九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成建制或功能团队式入驻矛调中心。

五、围绕便捷高效,打造全国山区公共法律服务品牌

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市通办。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市通办”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线上办和现场办两种模式,建立“全市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的办事模式,实现全业务“一网、一门、一次”办理,探索将权限下放至79个公共法律服务站,逐渐形成“1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共办理全市通办2270件。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二是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智能水平。投放智能一体机81台,全市乡镇(街道)的覆盖率达46.82%。升级改造“12345”热线电话,实现7×24小时接听应答,热线接听7020人(次),群众满意度99.38%。“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丽水公共法律服务”在《新闻联播》播出。

三是拓展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打造公共法律服务“跨国”模式,在丽水华侨相对聚集的西班牙马德里、意大利罗马、巴西圣保罗3个城市,设置海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境外华人华侨办理远程视频公证188件,接受华侨咨询783次,涉及45个国家。丽水市“全面打造公证参与终本管理破解‘执行难’的新模式”被评为丽水市撤地设市20周年“高质量绿色发展党的二十大创新样本”。

六、凝聚普法合力,全面高质量完成“七五”普法

一是完善社会大普法格局。扎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出台《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意见》,将普法责任制主体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延伸到各类社会组织,落实44家重点普法责任单位6项共性清单和187项个性清单。出台全省首个《加强地方性法规普法工作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民法典微课比赛,举办丽水市首届“十佳普法项目”评选活动。社会公众“宪法知晓率”“找法用法意识”指标均居全省第一,“七五”普法任务全面高质量完成。

二是创新法治文化建设。打造普法精品阵地,全市已建成宪法主题公园16个,实现九县(市、区)宪法公园创建全覆盖。擦亮普法农家院“金名片”,丽水市“普法农家院”创建指导标准被省普法办借鉴并在全省推广,全市已创建普法农家院106家。新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推广“法治+产业”普法模式,将法治元素与丽水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度融合,研发出一批龙泉青瓷、青田石雕、遂昌版画等特色法治文创产品。

三是打响法治宣传教育品牌。黄景之律师事务所旧址修缮项目顺利竣工。黄景之律师事务所先后被确定为全国律师行业党校培训基地、浙江省律师行业教育基地、丽水市“十大两新党建工作”品牌等。该基地自2018年12月以来,共接待了来自全国60余批次5000多人,其中市外30余批次近3000人,在基地开展党员教育活动。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行政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有待进一步均衡等。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丽水建设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强谋划,紧盯重点强攻坚,锤炼队伍强能力,为丽水全力争创法治浙江示范地区和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积极打造与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相得益彰、相辅相成的法治丽水作出积极贡献。

 

 


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部门介绍
机构设置
领导简介
司法动态
政策法规
统计数据
公示公告
执法信息公示
党务公开
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公证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