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丽水市司法局副局长邓伦透在龙泉市司法局局长张炜、副局长唐升旭的陪同下,与各市、县(区、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一同参加龙泉市人民法院的听庭活动。本次听庭活动的庭审案件为四位被告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庭审中,四位被告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也清楚意识到自身所犯的严重错误,龙泉市法援中心指派的援助律师从犯罪情节轻微、有坦白情节、系初犯及家庭情况特殊等四个方面为受援人展开辩护,让各位听庭人员再一次直观地感受到援助律师认真严谨的服务态度和专业的办案水平,引发其对今后法律援助质量管理的进一步思考。
庭审后,邓伦透与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他表示,各县市法律援助中心要努力利用好交叉听庭这一创新制度,增进各县(市、区)法律援助工作的交流与学习,认真评判法律援助律师在庭审方面的表现,促使其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从而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推动各县市法律援助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