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司法动态
龙泉市司法局“四举措”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发布日期:2019-08-23 14:5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司法局

龙泉市司法局着眼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精神,通过乡贤治理、创新方法、法律宣传、注重保障“四举措”,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一、凝聚乡贤力量,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加强乡贤人才库建设,不断壮大乡贤队伍。一是积极引导乡贤力量回归,鼓励退休公职人员、退伍军人、有影响力的外出创业人员等参与新一届村两委竞选,为乡贤回归“筑巢”。目前,龙泉市444个行政村和13个社区中,35周岁以下的村党组织书记10人,拥有大专以上学历者35人,具有外出务工经商经历者203人。二是大力发展乡镇、村等基层司法调解组织队伍建设,积极邀请名望高、资历深、有丰富经验的老同志和驻村干部等组建小组,建立“草根调解超市”,负责村里的矛盾调解,将法律法规难管的不良现象交由百姓评判,以实现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规范和自我管理,达到“矛盾调解在基层,大事小事不出村”的效果。三是持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村建设,落实“五民主三公开”,要求各村将大事要事进行公开公示,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对决策进行综合讨论和相应调整,促进行政队伍决策的民主性、全面性和可行性,提高村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 

二、提升服务水平,丰富法律服务产品 

结合本地农村社会发展状况、法律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促进法治成果共享。一是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构建456个村居全覆盖法律援助工作圈,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将法律服务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每月定期开展“法律医生”活动,为村民提供优质的“法律微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进乡村”、涉农政策宣讲等系列活动,切实做到法律服务“精准主动、送法上门”。二是健全完善三、四、五级微信塔群,形成乡镇(街道)、村(社区)居民诉求收集、交办、受理和反馈“一条龙”机制,助力法律服务便民措施落实到位,做到公共法律服务“全天候”、“全地域”。三是全面提升19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基层工作水平,努力把司法所打造成为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服务群众、创新治理的司法行政一线综合平台,把村民的法律需求解决在家门口。、

三、精准普法宣传,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普法精准帮扶,为农村群众提供定制“法治文化大餐”。一是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健全融合推进机制。坚持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形式与内容同落实建成“民主法治村”。截至目前,龙泉市司法局共创建民主法治村国家级1个,省级8个,市级53个,县级388个;三治融合村50个,其中省级23个,丽水市级27个。龙泉市圩头村更是在今年成为全国级民主法治村。二是线上、线下结合,全面推进农村普法工作。线上通过微信塔群、“龙泉司法”微信公众号、龙泉普法网等新兴媒体,实时在线解答法律咨询,优选精选普法内容,向村民输送法律知识。线下积极组织“送法下乡”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为群众带去了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依法维护和保障切身利益。截至目前,已建成微信塔群39个,联络员2个,共计1800人受惠;组织各类法律宣讲8场,接受村民法律咨询323次,发放法律普法书籍256本,走访困难家庭56户,帮助解决问题16个。三是助力形成市级百人讲习队伍,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和市委党校等单位聘请骨干担任讲师,形成“治理有效师资”,有针对性地对村民进行普法宣传。 

四、强化维稳力度,促进乡村和谐稳定 

扎实筑牢维稳安保防线,创新多元参与社会治理新途径,切实提升乡村安全指数,维稳促建和谐乡村。一是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管理,通过“龙泉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手机GPS定位系统等科技信息技术,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动态核查,严格规范请销假制度,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漏管。二是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吸收人民调解员、律师组建 “专业化”调解队伍,联合驻村干部、村民委员深入农村化解矛盾,实现“矛盾调解在基层,大事小事不出村”。三是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融入村级事务管理,为村务管理、决策把关,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目前全市444个村(社区)共有456个村居法律顾问,指导各村修订《村规民约》,把涉及村民和村级经济发展的大小事项全部纳入“村规民约”之中,由村民自己提出办法,自己参与讨论决定,自觉遵守执行。  

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部门介绍
机构设置
领导简介
司法动态
政策法规
统计数据
公示公告
执法信息公示
党务公开
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公证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