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司法动态
遂昌、龙泉市司法局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修心”教育
发布日期:2019-08-23 14:3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司法局

遂昌县:

遂昌县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关于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修心教育的部署安排,加强对社区矫正中心教育帮扶区心理咨询室、心理发泄室的利用率,探索社区矫正新模式提高矫正质量,维护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遂昌县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李某某,因寻性滋事罪被遂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于201813日到县司法局报到。李某某被列为手机定位+电子手环“双管控”重点人员,但其在两会期间5次损毁佩戴的电子手环,试图脱离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定位监管,县司法局决定运用房树人心理投射测试,了解其心理特点、心理障碍、心理缺陷,准确评估掌握其矫正风险后落实针对性矫正措施。 

李某某所绘“房树人”符合测验要求,遂昌县司法局及时形成辅助分析报告,排除被试者首次做绘图测试的不安因素,分析其成长过程可能受父亲的影响较大,性格容易冲动,目前生活中压力较大或发展受到阻碍,追求舒适、安逸的生活。结合李某某在社区服刑中的表现,第一时间利用心理咨询室实施心理干预,化解不良情绪,最大限度降低再犯罪风险,成效显著。遂昌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发挥社区矫正阵地作用,创新矫正模式,实施“守法自律”、“心理健康”工程,努力把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守法公民。 

龙泉市:

312日,龙泉市司法局联合市法院、检察院、森林公安分局组织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参加补植复绿专题公益劳动。参加劳动的社区服刑人员数十人,分布在龙泉市四个街道、六个乡镇,均为近年来因破坏森林资源被法院以滥(盗)伐林木罪判处刑罚,目前在缓刑期内接受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其中三人为履行法院补植令补植义务而参加本次劳动,其中一人因年老缺乏劳动能力由其近亲属代履行补植义务。 

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补植复绿专题公益劳动具有普遍的教育和警示意义,一方面能让社区服刑人员对之前曾经犯下的错误有更深刻的认识和悔罪,通过补植复绿对所破坏的森林资源进行补救;另一方面也是落实治本安全观,结合修心教育的要求,引导社区服刑人员树立起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做到保护环境和预防再次犯罪相结合。在今后的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中,龙泉司法局将积极探索修心教育载体平台和方式方法,建立健全修心教育长效机制,组织、举办更多类似的专题公益劳动。 

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部门介绍
机构设置
领导简介
司法动态
政策法规
统计数据
公示公告
执法信息公示
党务公开
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公证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