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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法律援助中心学习毛维林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日期:2019-08-23 14: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司法局

 

为了进一步学习毛维林同志的先进事迹,中共丽水市司法局党组印发《关于开展向毛维林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1211日下午,党组成员、副局长梁洪明与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学习了毛维林同志的先进事迹。 

毛维林是青田人, 20001月在我市的浙江浙丽律师事务所执业,20015月转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工作,20061月转云和县的浙江五楼律师事务所工作。 

20147月,毛维林作为我市唯一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被选派到广西玉林市博白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今年7月,他再次赴北海市铁山港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因工作出色,司法部律公司、法援司、全国律协等联合表彰他为“2014年度法律援助优秀律师”。他克服生活条件、工作环境、语言障碍等困难,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和肯定。从业17年来,毛维林坚持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己任,积极为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精神病人等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表示,要大力学习毛维林同志信念坚定、忠诚于党的政治品质,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敢于担当、尽职尽责的服务精神,不断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做一个优秀的法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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