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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司法所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工作
发布日期:2019-08-23 14: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司法局

 

近日,开发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走访排查中了解到陈某某情绪低落,困难很多。一是两个女儿先天性髋关节脱落先后花费了一大笔费用,加上父母患病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欠下一大笔债务;二是父亲失地保险问题曾多次到南明山街道信访;三是承包种植多年的桃树已基本枯萎,没有收入来源。司法所立即行动,拿出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一方面鼓励陈某某要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放下思想包袱。另一方积极与开发区社发局协调,为其争取农业扶持政策,将桃树换种白枇杷,列入2018年项目计划;与南明山街道民政办联系,为其父母亲申请了部分资金补助,解决了生活上的燃眉之急,同时与街道领导和职能部门联系后落实其父亲的失地保险的名额,解决了父亲生活保障问题明显减轻其赡养的负担。

据了解,刑满释放人员陈某某,2009年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在开发区司法所社区矫正 。2014年按期解矫。经过教育改造,陈某某没有放弃,在亲戚的帮助下,陈某某承包了几亩山地开始种植桃子,由于陈某某的精心管理,辛勤耕作,经过几年的时间,陈某某就基本还清了债务,眼看着好日子即将到来,可是不幸又降临在陈某某家,两女儿先后患病,年迈的父母亲住院治疗,靠夫妻俩打工养家糊口,没有其他家庭收入,家里住房是二十年前的瓦房,岌岌可危,家庭生活困难。

陈某某不是个案,像这样类似的例子很多。开发区司法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柔性工作方式,深入地了解刑释人员的现状和困难,真心走入他们的内心世界,及时给予帮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效地维护开发区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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