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二季度,丽水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7388件,调处7377件,调解成功6955件,成功率94.28%;非正常死亡纠纷47件,重大矛盾纠纷86件;开展集中排查1928次。
一、主要特点和原因分析
(一)总量持续下降但重大矛盾纠纷上升。二季度矛盾纠纷总量同比下降6%,环比下降7%,但重大矛盾纠纷有86件,比上季度增加12件,其中涉及50人-100人纠纷有3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是村级组织换届过程中错综复杂的农村矛盾问题集中爆发。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贯穿于本季度始末。由于本次换届选举纪律严明,一些村民以原有的邻里纠纷、经济纠纷,试图谋取更多利益,容易成为农村矛盾问题集中爆发的时段,除了反映换届选举的问题之外,还包括征地补偿、干部作风、村级集体财产管理、村级利益分配等问题。如松阳县望松街道草塔村几年前的旧村改造项目,村民叶某某等十人村民对村委满,认为当初投标价格过高,扬言要带家属集体上访,对即将进行选举有很大不利因素,后经望松街道调委会最终在换届前圆满妥善解决。二是平安创建取得极大成效。二季度,丽水市以平安考核总分全省第一和群众安全感测评全省第一的好成绩,夺取“平安金鼎”,有6个县(市)与市里同步夺取“平安金鼎”,12年平安城市创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机制有效运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日益完善让丽水整个社会愈加和谐稳定,基层矛盾纠纷逐年减少,百姓安居乐业。
(二)传统型婚姻家庭纠纷居高不下。去年颁布的《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以近5个季度婚姻家庭纠纷数量和占比来看(表一),婚姻家庭纠纷始终居高不下,占纠纷总量始终在10%上下。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加大了宣传力度。以七五普法为平台,和各级妇联组织加强沟通和培训,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深入农村、社区和家庭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放映法制电影、发放法律知识读物等活动,扩大《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在广大群众尤其是妇女中的知晓率。二是发挥了婚姻家庭调委会作用。在婚调衔接机制全覆盖基础上,推进婚调委实体化运作,本季度增加了两个县级婚姻家庭调委会,在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与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出现了利益诉求的新特点。随着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有关遗产的纠纷占比大。该类遗产纠纷的主体来自于各兄弟姐妹之间,其涉及的不仅仅是财产本身,且还涉及亲人之间的感情关系,如果不及时处置,很可能引起民转刑案件。
(三)社会保险类劳动争议呈上升趋势。二季度,劳动纠纷中以社保为主的劳动纠纷占比第一次大于拖欠工资纠纷,超出近2倍。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征收基数越来越高。每年4月左右是“五金”等社会保险调整的时间,近几年企业单位缴纳社保支出人均额度逐年递增,2015年546元/人,2016年600元/人,2017年620元/人,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微企业负担感觉更明显,导致企业不愿意为一些员工特别是外地员工足额缴纳,由此引发纠纷较多。二是征收方式合理性有待改进。现阶段“五险”征收占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4—30%之间,把季节性用工、60岁以上的老年用工工资纳入缴费工资总额的情况时有发生,致使相当部分的“五险”费用无法落实到企业职工个人户头上,重复交、空交现象普遍。三是企业法律保护意识不强。虽然有些员工曾表示不愿缴纳社保,但是纠纷一旦发生,企业仍需补交并承担赔偿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此类纠纷越来越多。
(四)经济活动纠纷不容忽视。二季度,经济活动纠纷有591件,比上季度增加了119件,同比增长25%,占总量8%,其中因资金链荣和担保链即“两链”问题引发的企业矛盾纠纷不容忽视。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是丽水工业经济低迷,今年1-5月规上工业企业增加值为1%,远低于去年同期8.7%的增速,远低于今年7%增速的目标。二是融资难融资贵依然存在。贷款利率偏高,丽水普遍存在银行贷款利率高于周边地区,小微困难企业高于优质企业。存在抽压贷现象,我市制造业贷款自2014年12月以来持续负增长,共计缩减贷款74亿元,现全市制造业贷款余额只有257亿元。转贷成本高,因政府小微企业帮扶基金、助保贷资金规模有限、“转贷通”使用不广泛、政策性担保体系不健全等因素,致使服务企业融资贷款作用发挥有限,难以有效满足企业的转贷需求,在企业需转贷资金时向社会借资,抬高转贷成本,有些银行对使用政府基金或“转贷通”进行转贷的企业将被降低信用等级等不合理想象普遍存在。
二、主要做法
(一) 围绕重点发挥人民调解源头维稳作用。一是服务村级换届选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稳工作中主力军的作用,有序地进行集中开展一个阶段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点排查因选民资格、财务公开、选举程序等方面引起的争议、纠纷,及时参与处置换届选举中发生的矛盾纠纷或突发事件,防止宗教势力、恶势力和宗派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莲都、龙泉、庆元、云和等低均和组织部门联合发文,要求指导各地在换届中引导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者村监会主任担任。二是助力“全境剿灭劣V类水”工作。根据省厅开展的“吹响法治宣传冲锋号,助力剿灭劣Ⅴ类水攻坚战”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要求,结合丽水山区特色,发挥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扎根基层、服务农村的特点,助力农村“全境剿劣”工作,为丽水6月底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境剿灭劣V类水”工作胜利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围绕重点当好宣传“好声音”。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参加“剿灭劣V类水”和“五水共治”巡回宣讲和法律咨询等活动。围绕农村当好法治“河小二”。组织村级调解员围绕农村当好占总量76%的3594名村级河长的法律助理,为打好治污水“剿灭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大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及散养生猪污染治理等中心工作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其他帮助。围绕矛盾当好调解“好帮手”。5月份,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全境剿劣”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重点加强对可能影响、干扰“五水共治”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知、预判、预防,做好摸底调查,将矛盾纠纷遏制在萌芽阶段。
(二)围绕难点做好人民调解护航十九大工作。二季度丽水市以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固化运用G20维稳安保工作机制, 部署开展“平安护航十九大疑难纠纷调解大会战”集中行动,突出重点进行“大排查”,聚焦难点进行“大调解”,创新亮点健全疑难纠纷化解“大机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力化解重大疑难纠纷,坚决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坚决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聚焦陈年积案,打好“攻坚战”,对于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老上访户,要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聚集重点纠纷,打好“阵地战”,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全境剿灭劣V类水”等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引发的疑难复杂纠纷; 对影响地区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集中调解;聚焦突发纠纷,打好“突击战”,对“大会战”期间突发的社会影响面大、可能升级激化、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疑难复杂纠纷,要及时汇报,密切关注,做好稳控和调解工作。
(三)围绕亮点健全疑难纠纷化解新机制。总结去年G20成功经验,利用新的载体和平台,建立健全疑难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健全跨区域联调机制。将疑难纠纷分成一般和重大疑难复杂纠纷,一般的由县(市、区)局组织本县范围内人民调解员和业务骨干组建“疑难复杂纠纷攻坚小组”进行调解;重大的由市局在72名丽水市“人民调解员智库”名单中指派全市范围内的优秀调解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法官等1-2名和当地人民调解员组建“重大疑难复杂纠纷攻坚小组”进行调解。健全等级评定制度。以全市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为契机,推进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开展首届丽水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从6月开始至9月中旬通过报名、初评、评审、投票和终选五个阶段进行,最终评定出四个等级调解员,由市局统一制定等级证书样式,持证上岗,并建立并完善等级人民调解员动态管理和定期考核机制,实行相应的奖励和补贴制度。健全民间调解机制。如庆元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建立“老娘舅”志愿者调解服务中心强化矛盾纠纷“大调解”的实施方案》文件,全面推广“一支队伍、三级网络、五项机制”为内容的“135”工作模式。建立一支“老娘舅”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升“老娘舅”队伍专业化;建立县级“老娘舅”志愿者调解服务中心、乡镇(街道)、重点部门分中心、村(社区)调解服务办公室三级组织,推进“老娘舅”网络全覆盖;建立逐级协作调处制度、信息反馈和值班咨询制度、考核、运行保障制度五项机制,对分中心工作列入县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增强“老娘舅”调解工作实效。
三、对策建议
(一)部署换届后等级评定工作。村级组织换届后,要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对换届后人民调解员队伍开展等级评定工作,让人民调解走上专业化轨道,提高调解员素质和调解质量。
(二)探索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最多跑一次”工作。推进诉调衔接工作机制新模式,拓展诉调衔接覆盖面,探索司法所诉讼服务点工作,将公共法律服务点延伸至乡镇,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最多跑一次”,争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服务方式便捷高效,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完善政府购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现阶段已到了完善政府购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最好时机,有政策依据,有现实需求,建议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出台《浙江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应出台《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人民调解的实施办法》,形成全省到乡的四级政府购买人民调解的体制机制,《办法》应包括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公共法律服务目录清单、购买对象和条件、购买程序方式、预算安排和保障、服务质量考评和监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