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刑释人员的衔接和管控,确保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不留死角,预防和减少刑释人员重新犯罪,莲都区司法局“三个落实好”,切实加强刑释人员衔接帮扶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落实好衔接核查,力争刑释人员无遗漏。区司法局认真落实《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监地协作的工作意见》及各项衔接制度,努力提高刑释人员衔接率。一是做好刚入监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对于监所寄发的莲都籍服刑人员信息核查通知书,及时由辖区司法所到派出所进行核实并反馈。去年以来,共协助监所核查服刑人员信息120余人次。二是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情况调查。去年以来,共收到监所寄发的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释通知书 147份,及时落实到辖区基层司法所,在刑满释放人员即将回归社会前,全面了解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基本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安置帮教措施。三是做好解矫人员档案衔接。对矫正期满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满之日即建立刑释人员档案,并根据矫正期间表现情况落实帮扶措施。去年以来,共有430 名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列入安置帮教人员范围。
二、落实好接回制度,加强重点人员衔接管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区司法局认真落实重点对象接回制度,尤其是在去年G20峰会期间,共接回4名重点刑释人员,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和避免重点刑释人员的脱管漏管。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在局相关科室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明确职责,各科室协调配合,由局归正科和各司法所及各刑释人员所在的村(社区)干部具体负责接回任务。二是制定帮教方案。在接回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前,事先向监狱了解基本情况,并与家属进行联系沟通,研究接送方案,落实帮教责任人和帮教措施。三是及时安置帮扶。有些刑满释放人员接回后,家中根本无住所或者无亲人,这就需要在接回的同时,做好安置帮扶工作
三、落实好帮扶形式,拓宽安置帮教工作面。近年来,区司法局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助困工作,积极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一是入监开展在服刑人员集体帮教。每年与区委政法委、关工委等单位共同组成帮教团,到监狱及本地看守所、服刑人员家中开展帮教。如金华监狱服刑人员金某,与妻子离异,其未成年儿子在家中仅靠年迈的母亲照顾,生活困难。在日常排查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区司法局多次联合区关工委到金某家中进行慰问,并送去慰问金,有效保证了金某服刑期间的思想稳定。二是加强监地衔接业务交流协作。每年都会与监狱所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交流,如去年5月,浙江省十里丰监狱刑罚执行科会同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到莲都区开展监地衔接相关工作,就平安护航、服务保障G20峰会,查找监狱与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衔接协作中的短板等内容召开座谈。三是加大帮扶助困力度,解决刑释人员实际困难。去年,区司法局共对26名生活困难的刑释人员进行了困难补助,为一名已故困难刑释人员家属申请司法救助,为1名刑释人员申请办理“五保”,并送至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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