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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司法局三措并举扎实开展农村法律服务工作
发布日期:2019-08-23 14:1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司法局

2016年以来,庆元县司法局着眼农村地区法律服务体系供给能力不足、水平不高的“短板”,发挥职能,三措并举,着力推进农村法律服务质与量的提升。

一、强化供给,增加农村法律服务的覆盖面与辐射面

一方面,集中资金、人才、资源,在全县353个行政村(社区)全部配齐乡村法律顾问,全部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范围内设立500多名矛盾纠纷信息员,新设立五星司法所2个,进一步夯实农村法律服务基层基础,打造覆盖农村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19个基层司法所充分发挥“沟通中转站”作用,57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好农村法律服务联络员,以农村和农民的法律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法律需求在内容、层次、方式方法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引导、分流不同事件,协调不同部门、不同科室,高效、迅捷地提供法律服务。

二、分类供应,提高农村法律服务的实效性与针对性

一方面,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总数、自然资源分布等因素,在基层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总量的不同,将庆元县19个乡镇街道、8个社区、345个行政村,划分为红黄蓝三个类别,分别对应高中低三种需求,实现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因“类”而异,根据农村不同地区需求总量上的特点,在政策、经费、活动等方面有所侧重,有所倾斜,以确保农村法律服务在不同地区的科学、合理配给。另一方面,根据每个村发展过程中的需求重点,着重强调农村法律服务供给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例如,省际交界村,法律服务供给重点在支持区域内人民调解工作;例如,工业园区村,注重引导律师、律所探索组团服务农村中小企业的模式和方法;例如,民宿村,充分发挥乡村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促使乡村休闲旅游业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三、研发产品,促进农村法律服务的个性化与定制化

根据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人群,根据农村普遍存在的特殊人群在法律服务需求方面的差异,实现农村个体法律服务的个性化供给、定制化供应。针对以越南新娘为代表外籍新娘人群、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法律援助中心在法律援助申请范围、审批手续、跟踪指派等环节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农村特殊人群的广度和深度;针对乡村青少年以及乡村学校存在的普法需求,将庆元农村传统文化、民间文化与法治文化相结合,通过以案说法、节目演义、趣味问答等形式具有农村特色的普法教育新路子;针对新农村地区大量存在的外来务工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矛盾纠纷大摸底、大排查工作,同时进企业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在工业园区设立流动劳动纠纷专业调委会,普及法律知识,并引导外来务工人员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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