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莲都区委副书记、区长杨秀清在《莲都司法》编发的“人民调解施援手,信访积案巧化解”一文上作出批示:“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予以肯定”。近3年以来,莲都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173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108件,涉及金额1829余万元,切实筑牢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固屏障。
一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调解成功“力”度。近年来,莲都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围绕全区“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六边三化三美”等中心工作和两会等重要时期,组织全区各级调委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到定期排查、分类化解、及时通报,抓早、抓小、抓苗头,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尤其在非正常死亡纠纷、复杂信访等重大疑难案件上,及时介入,联动调处,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如,2015年2月以来,黄村乡汇村村王某某、陆某某多次阻拦省市区领导车拦车上访,由于当事人不懂法导致沟通较困难,且对开展劝导的村干部的不信任,始终不愿依法依理坐下来解决问题,故造成诸多历史遗留的问题未解决,黄村乡人民调解委会及时介入、整合力量,经过连续三天的调解,终达成调解协议,圆满化解了这起信访积案,并受到莲都区委副书记、区长杨秀清批示肯定。
二是扎实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夯实维稳基础“深”度。目前,全区共建立各类人民调委会266家,共有调解人员1000余人,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4家,村(居、社区)调委会236家,企业调委会8家,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8家(2015年新成立装饰装修行业人民调委会),自上而下形成区级人民调解指导中心(融和人民调委会)—乡镇(街道)调委会—村(居、社区)调委会三级调解组织网络。此外,去年年初在岩泉、万象、白云、紫金、碧湖5个公安派出所建立人民调委会驻公安派出所工作室,推进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衔接互动,建立以纠纷移送、协助调解等形式为辅的“警调衔接”机制。去年以来,各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共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037起,调解成功率达100%。
三是扎实加强人民调解队伍素质,提升业务水平“高”度。着力在人员选拔、教育培训、责任落实上下功夫,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需要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一是把一批学历高、能力好、热心群众工作、有责任心,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基础的的同志吸收到人民调解队伍中,从源头上确保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二是教育培训,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培训,规范调解工作程序,提高调解工作质量。同时,组织调解员经验交流座谈会,结合发生在调解员身边的调解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交流,不断提升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2014年、2015年该局分别有11个、7个人民调解优秀典型案例入选省司法厅《人民调解案例选编》,连续两年采用率均占全市较大比例;三是责任落实,该局在制定并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完善《莲都区人民调解案件经费补助办法》,以“差别化”奖励补助、“流程化”案件认定和“规范化”经费发放,全面加大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经费补助力度,从落实责任和经费保障上确保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