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季度,丽水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9620件,其中重大矛盾纠纷321件,涉及50人以上的矛盾纠纷8件,非正常死亡纠纷43件;调处9620件,调处成功9525件,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为100%和99.01%;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1797次。
一、主要特点和原因分析
(一)整体数量明显增加。本季度系2015年度矛盾纠纷数量最多的一个季度,比上季度增加了1463件,增长率为18%,增幅最大的依次为劳动纠纷,征地拆迁纠纷,邻里纠纷,增长率依次为135%,35%,33%;主要原因一是年底历来是劳动纠纷高发期,工程承包单位多是年底结算工资,拖欠劳动工资是主要类型,实体经济不乐观,工业园区多家企业因银行贷款收紧和资金链断裂处于停产和倒闭状态,导致今年四季度劳动纠纷比上年度增加了15%。二是全市各项目建设在四季度接近尾声,力度不断加大,这些重点项目都牵涉到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安置。如庆元县东门巷、菇城剧院区块旧城改造;屏都新区一县两城等,导致征地拆迁纠纷不断增加。莲都区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开发日趋活跃,土地效益增加明显导致此类纠纷增加,如碧湖镇调委会经过多方走访调查,成功调处的一起历时多年,涉及28户村民的土地征用补偿纠纷。三是“五水共治”、“六边三化三美”等项目的实施,历史遗留问题爆发,导致邻里纠纷不断增加,婚姻家庭中分家析产及宅基地纠纷有所增加,如莲都区雅溪镇自治联合会今年成功化解了雅溪镇里东小箬村村民张某与邻居张某某长达7年未解决的矛盾纠纷,岩泉街道调委会调解的一起楼上楼下住户因房屋漏水产生的纠纷,该类矛盾纠纷属基层矛盾纠纷最集中的领域,也是极易引发刑事案件的不安定因素。
(二)非正常死亡案件尤为重要。本季度非正常死亡案件有43件,为本年度最多的一个季度(全年度为151件),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调解的28件,县级调委会调解的14件,村级调委会调解的1件。非正常死亡等重大疑难纠纷仍是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该类纠纷类型多样,死者家属情绪稳控及其他后续工作难度较大,稳控和化解不及时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如开发区调委会调解的员工跳楼一案,莲都区白云街道调委会调处的吴某在养老服务中心工作期间死亡案等等,此类案件当事人情绪激动,极有可能引发进一步的矛盾,导致事态激化。
(三)新型矛盾纠纷上升较快。在传统型婚姻家庭、邻里等纠纷居高不下的基础上,新型矛盾纠纷也在悄然上升,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纠纷有149件,同比增加79件,环比增加42件,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四季度市本级和9县(市、区)均和环保局建立了环境纠纷衔接机制,此类矛盾范围明确,相对于范围较为模糊的物业纠纷来说,受理相对简单清晰,人民调解介入也相对较多。新型的治安纠纷本季度有540件(全年度有1775件),此类纠纷呈上升趋势,如莲都区2015年度各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共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037起,调解成功率达100%。
二、主要做法
(一)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规范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四季度,市局出台了《丽水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试行)》,这是丽水市首次对全市13336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按照德能勤绩的标准评定四个调解等级,明确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总体任务、机构设置和评定原则,提高了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促进了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下步,全市将按照文件要求,陆续开展评定工作。
(二)开展分级培训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调解能力。面对新情况新要求,针对纠纷多、调解难、要求高等现状,丽水市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分级培训工作,积极把脉问诊,力求对症下药,以治本之方全速提升全县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一是集中培训,突出实用。10月27日至29日市局举办了为期3天的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培训班,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局长、基层科(人民调解指导中心)负责人及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调委会部分骨干调解员,市属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等110人参加了培训,就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有关法律问题、证据使用以及人民调解格式文书制作、人民调解经验技巧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9月份,市局和市卫计委组织了为期2天的医疗纠纷调解技能培训班,共140多人参加培训。二是分级培训,方式多样。各地坚持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批实施,通过专题讲座、经验交谈、现场观摩等方式,加强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调解方法和技能的培训。如莲都区、景宁县、缙云县、青田县等均组织了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培训会。三是组团培训,巡回解说。庆元县将5年 “十佳和事佬”评选活动积累的40余名集声誉与能力于一身的调解能手,组成“十佳和事佬”技能解说团在全县19个乡镇(街道)辖区内巡回开讲,以其自身经验现身说调,惠及全县1200余名人民调解员。
(三)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四季度,全省全省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现场推进会在丽水召开,市局抓住契机,加强沟通,全面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建立环境、物业纠纷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市局会同市环保局、市建设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环境纠纷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健全物业纠纷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就完善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矛盾突发领域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机制提出较为具体的工作要求和衔接方式。目前市本级和9县(市、区)均建立了了此机制。二是“警调衔接”工作机制建设显成效。
建机制,搭平台。目前全市在矛盾纠纷数量较大的、治安状况较复杂的城区街道派出所和重要镇派出所建立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目前共45个调解室,13个调委会,在矛盾纠纷数量较少或治安状况较好的农村派出所建立移送式、联动式运作机制,全面推进以设立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工作室为主,以纠纷移送、协助调解等形式为辅的“警调衔接”机制建设,从而搭建矛盾对接平台,畅通矛盾化解渠道。订制度,依规范。规范组织形式。各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由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和派驻,做到名称、印章、场所标识、工作制度、文书格式的统一,同时,确保每个驻所人民调解员达2人以上。如莲都区自“警调衔接”工作开展以来,成功化解矛盾纠纷698 起,其中调处重大疑难案件15起,涉及金额591余万元 ,成功化解了梁某在老竹镇梁村村卫生院拆栏杆不慎跌落死亡案、雅溪镇洪渡村村民潘某在公司宿舍喝农药自杀案、青田人吴某在丽水某铸钢厂上班时意外触电死亡案、傅某在碧湖南山某红砖厂卸货时被货车后挡板砸中致死案等等。
三、对策建议
(一)抓排查,重点关注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继续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调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强重大疑难案件的排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二)抓提炼,及时总结经验和表彰先进。市局将对一年来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总结,提炼先进经验,表彰先进个人,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和调解员的积极性。同时总结非正常死亡纠纷化解的经验,提高非正常死亡纠纷的调解效率。
(三)抓规范,按时按规发放以奖代补。下步,将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有关规定,按时依规陆续发放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把好审核关,把好发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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