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司法局强化特殊人群管理护航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
8月份以来,庆元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特殊人群大走访大排查活动,落实三大举措切实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和具体情况,预防重新违法犯罪,护航“抗战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
一是各司法所走访排查,人数清、底数明。全县4个直属司法所、15个内设司法所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分片式排查。社矫对象一对一家访,了解在家表现和实际困难,落实亲属做好协作帮矫工作;刑释解教人员普遍摸排,重点走访,实地调查回归后的工作生活情况,注重心理引导,帮助排解难题。截至目前,走访摸排重点对象走访工作完成100%,个别谈话175次,一般对象走访工作完成85%,建档率达到100%,收尾工作仍在进行。
二是各司法所交叉检查,业务实、档案全。每季度要开展司法所间交叉互查活动,通过查阅人员档案、矫正对象活动记录、本辖区社矫人员情况抽问等检查形式发现存在问题,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当场反馈,要求其及时补正、完善。通过交叉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统一文书规范制作,促进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交流与业务提升。截至目前本次互查工作东部9个乡镇已全面完成。
三是相关部门深化联动,沟通勤、协作密。加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部门联动衔接,定期开展例会,加强沟通协调。针对部门间信息交流、法律文书衔接和人员档案交接等进行衔接,确保社区矫正各环节工作顺利流转、紧密协作。上半年,截至8月25日全县在册的184名社区服刑人员全部建立电子档案,开展审前调查21次,累计接收法律文书234份,无人员脱漏管。
龙泉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打好“百日维稳攻坚战”
为全力以赴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点敏感时段的信访维稳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龙泉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维稳工作会议精神,签订军令状,多措并举打好“百日维稳攻坚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成立了“百日维稳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将“百日维稳攻坚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摸底排查,确保防患未然。组织开展在册社区服刑人员集中警示教育,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对辖区刑释解矫人员开展信访隐患全面摸排,对有上访苗头的重点管控对象落实监管稳控措施,确保无非正常上访情况的发生;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开展各类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大排查,建立健全排查、防控、预警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重大不稳定因素、重点人员进行研判,确保矛盾纠纷不出村、不出乡(镇)、不出市。
三是加强宣援结合,切实提升能效。将普法宣传活动与法律援助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引领作用。切实维护好困难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提升群众法律素质。大力推进律师、公证服务民生经济工作,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以减小因经济下行带来的维稳压力,切实服务稳定,服务民生。
四是加强工作纪律,严守五条禁令。严禁撤离职守、有位不为;严禁执法不公,以权谋私;严格公车私用,肇事违法;严禁网上胡评,造谣传谣;严禁参与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因工作或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影响稳定大局的事件。严格落实重点时期24小时值班和日巡查报告制度,畅通信息传送渠道,确保安全稳定信息及时处置。
五是加强中心工作意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力配合做好“六边三化三美”、“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同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信访积案和疑难信访案件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解决信访诉求,维护社会稳定。
青田司法局积极做好“9.3”大阅兵安全维稳工作
为切实做好“9.3”抗战胜利70周年大阅兵活动期间维稳工作,青田县司法局积极做好安全维稳工作,以预防为主,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成效,全力为“9.3”大阅兵活动保驾护航。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以县司法局为龙头,以基层司法所为枢纽,以纠纷调解工作站为触角,统一思想,成立矛盾纠纷排处小组。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行业调委会作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落实包案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单位。每一起矛盾纠纷按照科室职责分工及网格片区分工的要求负责,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工作人员头上,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走访排摸到位。针对辖区内的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要求各基层司法所认真开展日常走访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现状。以走访谈话、集体教育、短息提醒等形式多方面提醒,要求他们在大阅兵期间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制度,自觉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确保安全问题。
三是巡查上报到位。要求各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时刻保持警觉状态,思想上不松懈,坚持每日一巡查,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扩张。各基层司法所认真落实“一日一上报”和 “安全零上报”制度,做到发现矛盾纠纷及时上报处理,把问题抓早、抓小,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矛盾不激化不汇集。
四是普法宣传到位。在矛盾纠纷排查和走访巡查过程中,始终把法治宣传贯穿于工作当中,做到边执法边普法、边工作边普法,教育群众正当反映利益诉求,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真正将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鼓励他们形成争做文明市民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