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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司法局“三大抓手”强势推进村规民约制订修订工作
发布日期:2019-08-23 14: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司法局

 

    自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制订修订活动开展以来,庆元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按照“试点引领、全面推进;特色破题、全民参与;规范实效、全程监督”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三大抓手”强势推进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制订修订工作。

    一是齐头并进,部门配合抓联动。5月,庆元县两办出台《庆元县关于全面开展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建立由县综治委牵头,司法行政部门主抓,组织部、民政局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各自责任,细化实施阶段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同月,庆元县局与县综治办、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庆元县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制订修订试点工作的通知》,坚持从实际出发,先行在黄田黄坞村、屏都洋背村等6个具有代表意义的村完成试点工作,6月底,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共制订修订规约84条并公布实施,为进一步全县推开奠定基础。全面推开阶段,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制订修订活动督促指导的通知》,对全县19个乡镇(街道)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分组督导,确保“两约”制订修订工作按期圆满完成。截至8月中旬,全县191个村制订修订了村规民约,完成总进度的54.11%,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二是注重程序,突出重点抓主动。各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协同乡镇干部到各村(社区)开展走访调研,总结出涉及邻里关系、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问题内容,为制“两约”提供有力的参考材料。派出法律服务人员列席重点村的村民代表会议,在制定程序上给予审查,并总结试点经验,创推“四议三审五推进”工作法,“四议“即群众建议,村(居)两委会讨论提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商议,村(居)民会议或由三分之二的户代表参加的会议决议。“三审”即村党员会议审议,司法局合法性审查,乡镇(街道)审核。同时,有序推进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起草、反复征求意见、依法备案审查、认真组织实施五个环节,确保各阶段任务落实执行到位。截止8月底,各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共收集垃圾分类处理、山林纠纷、户口享受待遇等方面问题900余个,法律服务人员共参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22场次。

    三是发挥优势,法律服务抓推动。抓好普法教育。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在宣传内容、形式上注重创新,重点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环境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搭设咨询台,提供法律咨询,为“两约”制订修订工作营造浓厚氛围。活动开展以来,共举办宣传活动19场,发放各类资料460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1300余人次。结合基层法治建设。将“两约”制订修订情况作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的重要指标,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水平。加强法律指导。全县17个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对各村提供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合法性、规范性审查专项法律服务,提出法律意见。试点村中法律顾问共提出法律建议28条,累计修改134处。如荷地镇黄沙村废除了过去常见的经济处罚等与法律相抵触的条款,采用批评教育、暂缓享受优惠政策等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柔性约制措施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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