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提升工作质效,青田县司法局不断加强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组织规范化、制度规范化、工作规范化,为县、乡、村三级网络建设打好结实基层。2015年来,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567件,调处成功1538起,成功率达98%以上。
一是调解组织建设规范化。选聘一批威望高、素质好、热心调解的工作人员担任村级调委会主任,并吸收具有一定声望的退休教师、党员、企业家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发挥他们在调解民间纠纷、宣传法律政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此外,还把有能力、有文化的村两委年轻干部充实到调解队伍中,让经验丰富的老调解员传、帮、带,着重培养第二梯队调解员,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大培训力度,按照分级培训制度,每年坚持举办人民调解等各色司法行政业务培训班10场以上。截止目前,全县各乡镇(街道)调解员共有1608名。
二是调解制度建设规范化。规范村(居)社区调委会工作规程,建立健全学习例会、纠纷受理、排查调处、纠纷登记、定期回访等制度。规范调解工作报表,建立调解报表报送联络员,每月要求联络员及时将报表报送至个乡镇(街道)综治办,综治办再逐级上报,从而畅通纠纷信息报送渠道。强化定人包案责任制,指导帮助村级调解组织,协助参与重大纠纷调处。
三是调解内容建设规范化。加强调解文书的制作,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协议书质量。每年组织人员到村(居)开展人民调解协议书检查指导工作,督促提高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质量和水平。建立调解案件结案归档制度,档案内容包含《人民调解文书格式》规定的卷宗封面目录、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人民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等七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