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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委书记毛子荣批示肯定莲都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发布日期:2019-08-23 13:5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司法局

 

6月23日,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毛子荣在《人民调解员徐时海》上作出批示“徐时海同志凭着自己的智慧和热情,积极主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农村稳定起了有效的第一道防线。其精神值得在我区弘扬。请区委宣传部对其事迹进行提炼,通过适当形式加强宣传,区委办将其事迹进行印发,各乡镇和部门可结合实际选择和培养一些有能力、有干劲、有方法的同志担(兼)任调解员,为百姓解难,为政府分忧,为维稳出力,为发展护航”。充分肯定了莲都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附:人民调解员徐时海事迹材料

徐时海,男,1962年出生于北埠村,中共党员,现任莲都区大港头镇北埠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1996年9月,大港头司法所工作人员基于徐时海十分了解当地村民和村情,在村民心中具有较高威信,邀请他协助调解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工作,从此徐时海与人民调解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开始了十六年无偿为人民调解矛盾纠纷之路。十六年来,徐时海业余无偿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00余起,化解“民转刑”案件22起,调处正常与非正常性死亡案件11起,集体性山林争纷6起(其中有2起是县与县的交界争纷),在调解工作中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农村稳定。

一、以情动人,以法育人,架起调解连心桥

大港头镇徐屈霞书记十分欣赏徐时海同志,认为一位有着丰富农村经验,能说会道并且处理事情非常注重轻重缓急的人,是十分适合做人民调解员工作的,而事实也正是如此。

农村工作是复杂琐碎的,往往是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作为村干部,徐时海有责任、有义务做好基层矛盾纠纷工作,力求社会环境的和谐;作为人民调解员,徐时海用真心与宽容,以耐心及细心,借情和理,架起与村民心灵相通的连心桥,筑起维护农村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1997年10月,北埠村村民孙寿火在大港头镇河边金村被一辆大货车上的木头砸中,当场死亡。事故责任涉及供货商、买家、司机以及搬运工,面对巨额赔偿金,四方相互推诿,赔偿金无法落实。死者家属连续五天聚集当地派出所,情绪激动,要求给予尽快解决补偿事宜。作为人民调解员和北埠村的村长,徐时海及时掌握情况,根据自身的法律知识,不断的沟通协调,希望能够圆满解决这件事情。卸货工人(河边金村民)认为自己责任不大,出钱比较冤屈,不愿意作出相应的赔偿,徐时海通过河边金村干部,运用法与情,共同做好卸货工人的思想工作,最后6名卸货工人愿意每人承担1万元的赔偿金;与供货商、买家分析法、理、情,让他们认识到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最后,他们愿意分别承担5万元的赔偿金。事后,死者家属牢牢握住徐时海的手说“没有你的帮忙,赔偿金就拿不来了”,并送了一面锦旗,表示对徐时海同志和当地派出所的感谢之情。

二、勿以善小而不为,化解矛盾暖人心

多年的工作经验让徐时海认识到:一些看似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如果调处不及时,将会演化成大的矛盾纠纷,甚至走上激化。为此,作为人民调解员的他,本着“老百姓的事无小事”的宗旨,不管哪里有矛盾纠纷,不管何时发生矛盾纠纷,不管矛盾纠纷大小,都会尽心尽责及时地去化解。

2005年,河边金一位79岁老人家因在滴水弄储藏柴火问题与邻家发生矛盾纠纷。本身是几句好话就能解决的事情,因双方话不投机,演化到老人家跑到邻居家诅咒、辱骂,邻里关系一度僵硬,矛盾一度激化。听闻此事,徐时海连续三次到老人家家里与其话家常,细心地做老人家的思想工作,告诉她在滴水弄储藏货物可能引发的灾害,并让老人家的子女一起帮忙协调,最后两户农家关系也得以缓解。

三、预防化解放首位,构筑调防结合防线

基层问题错综复杂,群众矛盾千变万化,仅靠调解解决不了所有问题,在调解工作中,徐时海始终努力把工作重点放在“防”字上,认真摸索研究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到位,抓早抓小抓源头,对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是“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发现矛盾纠纷后,立即进行有效化解,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坚持调防结合,标本兼治。

2005年3月,西坑口村一位山地开发老板与一户农民发生纠纷,占用该户很少部分田地,原先许诺给予的2000元钱食言,村民扬言“不给钱,敲死他”。对村民,一分田地就是全家的生活之本;对山地开发老板,一分天地又显得微乎其微。针对两种不同的认识,多年的调解员工作经历,让徐时海敏锐地意识到,这件事情如果处理不善,事先防范不足,将会发生无法控制血腥事件。为此,徐时海同志立即把双方叫在一起,进行耐心细致协调沟通,最后山地开发老板同意按原先承诺进行赔偿,一起可能引发社会治安事故的矛盾得以化解。

在多年的工作中,徐时海还从镇里的实际出发,重点排查因征地拆迁、修街扩道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由于防范到位,措施得力,一些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绝大部分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设程序,讲策略,提升协调化解效率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民调解工作也是如此。徐时海从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出发,根据他自己多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不断的学习、借鉴、摸索,逐步形成了纠纷有登记、事事有安排、件件有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徐时海根据每年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切实掌握治安隐患及不稳定因素,他认为有三个“第一”是在处理矛盾纠纷时要牢牢把握的: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第一时间把握矛盾双方心理状态,第一时间让纠纷双方坐下协商调解。2010年9月份,丰源乡正岙村林场被四个承包商承包,同年10月份,四承包商在没有任何招呼和协商情况下,擅自拓宽机耕路,严重毁坏16农户林地面积,双方共调解7次失败告终,16农户正组织上访,我得知情况后,立即进山了解实情,掌握证据,把握双方希望协调解决的心理,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最后通过不到3个小时的调解,承包商向16农户补偿了林地的费用,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书上自愿满意的签了字画了押,一场尖锐的矛盾,一场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平息了。

就是不断的探索,不断的借鉴,不断的创新,不断的实践,徐时海同志的人民调解工作不断走向了调解工作制度化、调解工作正规化、调解程序规范化,大大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效率。为确保调解成功得到较好的执行,徐时海还经常对调解成功的纠纷进行回访,做到了调解工作有始有终,受到了群众的称赞和好评。

五、加强自身理论学习,边学边干成行家

俗话说:打铁还须自身硬。纷杂的调解工作,让徐时海深感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性,没有过硬的调解知识和素质就无法驾驭人民调解工作。于是,他先后认真学习了“人民解调工作程序”、《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以及有关人民调解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了能够尽快掌握调解技能和知识,在做好村里其他工作的同时,挤出时间学习民调知识,并结合乡镇里发生的纠纷案例进行归纳总结。徐时海同志还利用在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机会,向区法院法官请教遇到的棘手难办的纠纷。通过不断的学习积累,徐时海的业务本领有了新的提高,逐渐由一个门外汉成为了能够熟练化解各种矛盾的行家里手。

2010年7月2日,大港头镇辖区内河边村木制品厂内打工者金帮南中暑发病不治身亡,死者家属嚷着要把尸体抬到厂里。徐时海在了解这个情况后,主动上门做工作,分析利害关系,以法摄人,以理服人,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对其通过司法调解途径解决纠纷,经过长时间的劝导,双方最终达成补偿协议,彻底避免了一场即将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事件发生。

十六年来,扎实肯干的徐时海以强烈的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为营造和谐社会环境,推动当地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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