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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司法局就办理116项公证“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进行公示
发布日期:2018-12-07 14: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司法局

为深化公证“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公证服务便民化工作,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全省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范围通知》(浙司〔2018〕144号)要求,丽水市司法局就办理116项公证“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进行公示,以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工作,落实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公示的公证服务事项包括:委托、声明、合同(协议)、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资格、无(有)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监护权、证书(执照)、公司章程、收入状况、纳税状况、文本相符、指纹(印鉴)、选票、电子数据在线存证出证等25个大项116个小项。实现以上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公示明确提出从2018年12月1日起要实现公证材料清单一次性告知,要精简办证流程,全面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公示网址http://sfj.lishui.gov.cn/zwgk/gsgg/201811/t20181129_3497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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