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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市公证工作会议的通知


   

丽司办〔2008〕1号

 

各县(市)司法局、莲城公证处:

为贯彻落实全省公证工作会议精神,交流和部署全市公证工作,经研究,定于4月中旬召开全市公证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内容:传达全省公证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07年年公证工作,研究部署2008年公证工作。

二、    参会人员:各县(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公管科科长、公证处主任。

三、    公议时间:4月15日下午报到,16日一天会议。

四、    报到地点:东方宾馆

五、    请带以下材料:各地2007年公证特色或重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2008年公证重点工作思路(简要材料)二份,报到时交会务组。

请各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参会人员名单14日前反馈给市局公管处。

联系电话:2106033,2106031。

 

                                                                                二00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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