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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司法局公告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7日、18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报名人员必须于6月1日至2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www.legalinfo.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请记住报名序号),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1日至20日,报名人员必须按网上报名预约时间到现场确认。
  二、确认地点:丽水市司法局(大洋路384号)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二份)。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二份)。
   3、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费200元。报名人员先到本市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缴纳,再凭其出具的交款单在约定的确认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缴费时间为6月1日至7月20日。
   4、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户籍证明。
  四、其它事项:
   1、异地报名人员不必再提交暂住证及工作、学习单位证明。
   2、报名人员在现场进行数码摄像,无需提供照片。
   3、我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为景宁畲族自治县。
   4、报名条件、报名材料等事项详细规定请阅读5月25日的《法制日报》,亦可登录中国普法网,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丽水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电话:2132109、2157612)即日起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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