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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丽水召开


 

5月22日至23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丽水召开。市司法局局长陈满兴出席会议并作了主要讲话,对新形势下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局党组成员和全局干部,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以及办公室、行政法制科、基层科、社区矫正管理科(两劳科)、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陈满兴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司法行政工作与民生问题联系最紧密的领域为突破口,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民生这一主线,准确把握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规律,找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民生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创新工作理念,拓宽工作思路,丰富工作载体,增强工作实效,确立“一个目标”,围绕“两个结合”,实现“三个发挥”,办好“七件实事”,在深入实施“两创”总战略、全面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促进社会和谐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陈满兴局长强调,今年是奥运年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特殊时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紧紧围绕大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真抓实干,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合理布局律师事务所,努力提高律师万人比,为“加快创业创新、建设生态文明、推进丽水新跨越”,优化丽水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二)建立健全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与村结对制度,服务“三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三)加强律师参与领导信访工作,定期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的专业律师到信访局参与领导信访接待工作,为涉法信访案件及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四)通过加强乡镇(街道)法律援助站建设,设立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组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网络,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2008年力争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0件。(五)以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优化丽水法治环境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创建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率60%以上,加强基层群众组织自治工作。(六)加强归正人员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督促归正人员就业培训、低保救助等相关政策的落实,扩大安置基地,力争2008年归正人员安置率达90%以上,帮教率达90%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于3%以下。(七)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2008年力争村(居、社区)建人民调委会达98.5%以上,职工人数2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比例达到50%以上。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市各类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成功率达94%以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率达96%以上。除办好“七件实事”之外,陈满兴局长还特别强调了两项工作:一是专项经费规范使用问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专项经费。加大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四项专项经费的专款专用力度。二是加强信息报道和调研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多措并举,切实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信息,全面真实地展示司法行政工作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成绩,树立司法行政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开展基层基础司法行政工作的调研力度,并转化调研成果,形成调研文章。

陈满兴局长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全面实施“两创”总战略,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谋发展、求发展、促发展的紧迫感,进一步形成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上下想干实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坚持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市局詹晓春副局长对如何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把握重点,切合实际的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二、以“两创、维稳、发展”的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探索服务方法,拓展工作内容;三、要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的开展工作;四、加强档案整理,加大专项经费的专款专用力度,抓好信息工作。市局朱国桥副局长对有效落实各业务处室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会上,还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市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传达了省厅业务会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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