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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云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向刘绍地、许飞飞两人发放了每人500元的特困救助金,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这也是法律援助特困对象救助金成立以来发放的首笔救助金。
刘绍地、许飞飞是安徽人,自2008年2月起一直在云和东红星玩具配件厂做工,年薪3万元。但至8月份止,都只拿到过生活费6500元,还有13000元工资没有拿到手。8月份,该厂老板阙某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县公安局刑拘。刘绍地、许飞飞与该厂的其他3名工人因工资问题到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因刘绍地、许飞飞两人是外地人,平时没有积蓄,一时又找不到工作,又没有亲友可以投靠,生活陷入困境,甚至连买米的钱也没有。援助律师在办理过程中得知这一情况后,非常同情,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为其申请了有偿法律援助特困救助金,并在当天就办好审批手续,签订了协议。(为了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我县法律援助特困救助金管理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救助金分为有偿使用和无偿使用两种,其中,对在获得法律援助或之后经济状况将会得到明显改善的,应返还救助金)
刘绍地、许飞飞领到救助金后十分感激,他们表示在拿回工资后,将按协议约定,全额返还救助金,让更多的特困群众得到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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