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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坚持六个抓打造人民调解质量工程


 

一、抓调研、创新工作机制。今年3月份,缙云县县长孔海龙和缙云县委副书记王小荣就人民调解工作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司法行政部门要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加大力度、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为缙云人民的可持续发展做点实事,切实做实、做好、做大人民调解工作这一文章”。按照批示精神,缙云县司法局专门成立课题调研组赴上海、杭州等地学习取经。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到乡镇、行政村进行工作调研,并写出了专题调研报告。孔海龙县长、王小荣副书记等还亲自到舒洪镇姓王村、东渡镇犁仓村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工作蹲点调研,为出台人民调解工作相关政策进行理论和实践的探索,组织草拟了《关于缙云县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意见》、《缙云县联合调解委员会工作方案》、《缙云县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考核办法》等3个工作方案。

二、抓指导、提高调解水平。缙云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建设“平安缙云”、“法治缙云”、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联系乡镇、联系行政村制度》,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纳入年度综治考核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了矛盾纠纷排查,规范了人民调解案件的文书格式和归档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三、抓网络、拓展工作领域。对人员配备不齐、工作开展不力的调解组织及时进行整顿、充实。今年上半年,对全县648个行政村(社区)的调解组织进行了调整和充实,组建率达到了100%。积极开展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县200人以上企业33家,100199人企业39家,已建调解组织的企业43家,争取年内200人以上企业达到80%以上,100人以上企业达到50%以上。

四、抓培训、提升整体素质。充分利用今年村换届选举有利时机,有效整合资源,优化人员结构,吸收有有一定法律专长,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进入调解队伍,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同时,按照分级培训原则,与乡镇联合培训的办法,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大了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对大部分行政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员已进行了培训,培训面达到了90%以上。

五、抓调处、筑牢维稳防线。把预防矛盾纠纷作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上报制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各类矛盾调处成功率和重大疑难纠纷调处率分别达到94%和96%以上。上半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73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72件;调解成功1239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62件;调解成功率分别为97%。

六、抓制度,实现优质高效。建立联络员制度。由直属司法所的司法干警,分别联系一个乡镇和一个行政村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并列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目前,直属司法所干警已联系15个乡镇和18个行政村(社区)。建立案件登记制度。由缙云县司法局统一印制《人民调解案件登记薄》,由各乡镇、行政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调委会对调处的所有案件进行逐一登记,作为“以奖代补”的依据。建立定期报告、备案制度。缙云县司法局统一制作《缙云县人民调解案件月报表》,由乡镇内设司法所报所在直属司法所,直属司法所登记汇总,对本辖区内发生的案件进行梳理,写出分析报告后,报县司法局。建立案件规范归档制度。对所有的调解案件逐一进行归档,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调委会也要制作调解未成功的处理意见,做到一案一卷。要求各司法所要对本辖区调解组织调处的人民调解案件进行指导和抽查,抽查率不少于10%,县局对各级调委会的调解案件进行不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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