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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司法局从四方面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抓基础,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按照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在加强和巩固现有调解组织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重点推进外来人口聚居区、劳动争议等纠纷多发的区域和行业建立调解组织。目前全县共有调解组织490个,与去年相比新增了36个,其中乡镇调委会20个,村(居)社区调解组织416个,企业调委会25个,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13个。各级调解组织共有调解干部1705人,新增调解干部69人。

二是抓延伸,拓展人民调解新领域。与松阳县工业园区派出所、县人劳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联合建立松阳县工业园区调解中心,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调解中心自20087月份成立以来,短短1个月时间,受理各类纠纷8件,调解成功8件,成功率达100%,挽回农民工工资及赔偿金额达壹万捌仟余元,为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供了一个有效平台。

     三是抓队伍,着力提升人民调解战斗力。加强培训制度,把教育培训作为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的基本途径来抓,采取各种形式,对调解员进行分级培训。今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1期,培训人次达1082

 四是抓机制,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健全完善考奖机制,乡、镇、村(居)社区调解人员按调解纠纷难易程度,并按要求制作规范文书,每件给予不等的奖励,提高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上半年全县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84件,调处成功873件,成功率达到98%以上,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732件,真正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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