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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为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奥运期间和谐安定的局面,由县司法局、普法办等单位联合实施“三大法律工程”,促进了社会稳定。
一是实施“法律宣传近民工程”。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以“法律七进”为总抓手,宣传做到对象重点突出、内容贴近群众、形式符合民意。通过下发法制挂图、编发法制宣传资料,实现每村(社区) “法制专栏”内容及时更新;持续开展“法治创平安、和谐促发展”安置地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动员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千名政法工作者,针对群众关注的法律热点问题,下乡入户开展百场法律政策咨询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
二是实施“法律援助济民工程”。落实“四有”要求既“有人办事、有能力办事、有场地办事、有经费办事”,进一步畅通法律救济渠道,为困难群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成立外来务工者讨薪法律援助小组,强化工作措施,提高法律援助的满意度。出台法律援助工作考核办法,建立法律援助质量管理、监督和评估体系;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核机制,奖优罚劣提高质量,努力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发展。吸收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法律援助事业的人士组建法律援助志愿团,更有效地为全县范围内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实施“法律服务便民工程”。着力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行律师参与党政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做好重大、敏感案件的指导和有关案件的协调工作,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权;建立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档案,将个人信息、年度注册、年度考核等内容存入到诚信档案,并实行法律服务工作的跟踪监督。加强公证工作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公证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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