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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下午,一起涉及四户人家的中堂产权纠纷在丽水市
及莲都区司法局调解小组的努力下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该起纠纷是市、区司法局6月25日成立专门调解小组,经过深入调查摸底后成功调处的第一起旧城改造工程中的矛盾纠纷。
该起纠纷中的四位当事人均为60岁以上老人,都是亲戚,平时关系良好同住在一个大院里。此次丽水市区旧城改造涉及房
子拆迁,四位老人对于中堂公用面积的分摊产生分歧,致使四方关系恶化。因四位老人互不相让,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造成房屋评估等工作迟迟不能进行,严重阻碍了旧城改造工作的正常开展。
6月25日,市、区司法局成立了3个专门负责旧城改造工程中矛盾纠纷调处的调解小组,6月26日,经过快速政策和业务培训的调解员通过走访当事人、拆迁工作小组、社区等地,初步了解了纠纷基本情况和当事人意向,及时确定了争议焦点。针对梳理出来的争议焦点,调解小组分二步开展调解工作,一是转变观念,变被动为主动,由传统的争议双方申请调解转变为现阶段的主动上门调解,调解员多次上门向老人宣传人民调解零成本、便捷、有效的优势,动员老人们以调解方式解决争议;二是严肃对待,以合法为前提兼顾情理,根据纠纷的属性,调解员到档案馆调取了相关房屋产权底档,初步确立了调解方案。
7月1日下午,调解小组组织四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给四方代表宣讲了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调查到的基本情况,指出部分中堂面积归属根据证据材料确实存在争议,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3个平方;其次从情理方面出发,认为四方都是亲戚,只有互谅互让,平等协商,才能妥善解决纠纷。通过调解员的耐心劝导,当天下午5时,四位老人最终同意了调解方案,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一起影响旧城改造工作进程的矛盾纠纷最终被成功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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