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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网络:在全县二十个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延伸法律援助工作触角,使农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更加便利。
二是完善法律援助应急机制:加强法律援助中心与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联系,做好预防、预报工作,畅通上下信息反馈的渠道。针对群体性案件,简化程序,先受援、后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三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将法律援助范围、申请程序、提交材料公示上墙,使群众能随时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内容和申请法律援助的相关事宜。制作一次性告知书,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材料齐全的申请人,一次性办结申请手续;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指导其通过其他渠道解决。
四是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受理程序,实行随到随办。对老年人的赡养案、未成年人的抚养案、残疾人、农民工、妇女的维权案,以及影响受援人生活的特殊案件,法律援助中心视具体情况提供上门服务,并在结案后进行回访。
今年以来松阳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59 件,义务解答咨询 280余人次,办理减免费用的公证事项 30 余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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