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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龙溪乡司法所推行“四前”工作机制


 

         2008年随着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和水电产业的开发,因土地征用、西溪溪流域的补偿、农田基本建设工程等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庆元县龙溪乡司法所重视维稳、排查矛盾纠纷、组织保障、制定预案在前的“四前”工作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司法所重视在前。通过定期各行政村汇报社会不稳定因素工作,使乡司法所的领导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在议事日程加以重视。

     二、排查隐患和矛盾纠纷在前。乡司法所通过搜集上报各类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隐患和矛盾纠纷的信息情报,制订“每月排查制、和不定期排查制”、日常监控和信息报送倒查追究等机制,在全乡建立以各村人民调解员为信息员的情报信息网络。

    三、组织保障在前。重视各村人民调解组织和帮教组织建设,利用村两委换届的有利时机,对全乡人民调解、帮教组织进行全面整顿冲实,使各村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不定期地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和不稳定隐患排查管理工作。

四、制定调处不稳定因素预案在前。分析总结上几年水电开发征用土地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的规律特点,根据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规模和方式不同,健全和完善应急处置和调处预案。

     经过近三个月多来,“四前”工作机制效果显著,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没有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使矛盾纠纷激化,上半年来没有发生一起治安案件,为“平安龙溪”建设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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