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5日上午,丽水大厦6幢1401室的经营者杨某因某物业公司无故将其营业电梯关闭,向万象司法所申请调解。该司法所受理之后马上进行调查取证,与房屋所有人取得联系,得知物业公司以经营者拖欠物业管理费3000余元而关闭电梯,所欠物业费是前一经营者胡某拖欠,而且前后两经营者无法律关系。为了避免杨某扩大损失,司法所当天下午就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通过细致做工作,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成功将一起物业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