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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健全四项机制,统一部署工作,对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梳理排查,采取会战式、拉网式相结合,开展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疏导化解工作机制。每周召开专题会议,健全以定期排查、情况报告、交办督办、领导包案、考核奖惩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采取包案制,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居)、大纠纷不出乡镇”。
二是健全集中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各司法所和调委会坚持“排查建帐、以帐促治、以治求稳”的工作原则,对村(居)、企业、重要场所的集中排查、集中调处、集中整治,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三是健全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对突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要求司法所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事态的发展。
四是健全维护稳定信息上报工作机制。以司法所为主体,村(居)、社区等为阵地,实行月报、日报、“零”报告和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制度,做到纠纷早发现,不稳定因素早预测,纠纷早处理,确保辖区内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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