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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源司法所努力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九项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特制订了2007年“六新”的工作目标。
一、司法所硬件有了新面貌。该所利用省补基层司法所建设的2万元资金,对司法所4个办公室、一个调解庭进行装修,配置全新的桌椅、文件柜等办公用品,为司法所提供了良好的办公环境。
二、人民调解工作有了新的规范。司法所与辖区41个行政村、5个社区签订了人民调解目标管理责任书,规范调解程序,规范调解协议书等内容有了新的要求。
三、排查调处工作有了新面貌。进行一月一排查,及时调处矛盾纠纷,改变原来一季一排查的观念,并做到每季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探讨疑难纠纷案件,做好依法、依情、依理,客观公正的调处纠纷工作方法。
四、培训调解员有了新措施。每年集中各行政村(社区)调委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建立了镇干部技能培训认证,对矛盾纠纷列入课程,深入到各项工作中,分片集中行政村(社区)对人民调解员、住村干部的培训,进一步增强了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五、归正人员管理有了新进展。一人一档,从报到登记,谈话笔录,年不少二次回访,增加新进展由村主要干部结对帮教,签订责任书,做好外出请假制度,强化人性化管理帮教工作。
六、服务意识有了新提高。牢记宗旨为人民,维护稳定是每个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的神圣职责,用忠诚写无悔,用奉献保平安,让司法行政工作更加辉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