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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抓基础,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按照省、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逐步健全组织机构,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建设的规范化水平。在加强和巩固现有调解组织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重点推进外来人口聚居区、劳动争议等纠纷多发的区域和行业建立调解组织。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就把调解组织建到哪里,把调解工作做到哪里。目前全县共有调解组织490个,其中乡镇调委会20个,村(居)社区调解组织416个,企业调委会31个,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13个,其他调委会10个,各级调解组织共有调解干部1705人;2007年全县调委会454个,其中乡镇调委会20个,村(居)社区调解组织416个,企业调委会12个,其他调解组织6个,各级调解组织共有调解干部1636人,与去年相比增加了36个调委会。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错、运转正常、功能互补、齐抓共管的调解组织网络。
二是抓延伸,拓展人民调解新领域。进一步加强与园区派出所、县人劳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联合建立人民调解工作中心。在县工业园区派出所建立人民调解中心,并设立调解室,让人民调解成为农民工的第一选择,合理配置调解资源,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为有效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供了一个平台。
三是抓队伍,着力提升人民调解的战斗力。县司法局不断加强培训制度,把教育培训作为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的基本途径来抓,采取各种形式,对调解员进行分级培训。今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1期,培训人次达1082。
四是抓机制,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健全完善考奖机制,乡、镇、村(居)社区调解人员按调解纠纷难易程度,并按要求制作规范文书,每件给予不等的奖励,提高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据统计上半年全县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84件,调处成功873件,成功率达到98%以上;去年上半年调处各类纠纷15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732件,真正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