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组织学习《浙江省职务犯罪预防条例》
《浙江省职务犯罪预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已一周年,《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遏制职务犯罪,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宣传《条例》,进一步掀起《条例》的学习热潮,日前,区司法局印制了一千册《条例》读本,分发到各单位部门,并和区委宣传部联合发文,要求各单位部门利用今年4月份的夜学时间,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要加强对《条例》的主要内容、基本精神和重大意义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