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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厅公告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6日—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55号公告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现就我省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 报名方式: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省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主证。我省报考人员必须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legalinfo.gov.cn),按照报名的流程要求和指引进行网上填报信息和在线支付考务费,在线支付成功后生成网报号,网报号是报考人员预报名成功的唯一标志,是进行现场确认、修改信息、打印表单等的凭证。报考人员在预约的时间内前往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经初审合格领取准考证主证(主证上有考生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和网报号),并在8月11日—31日之间到司法部网站用A4纸(半张)打印准考证副证(副证上有考生的准考证号、考点、考场座位号等信息),报考人员只有齐备了准考证主、副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确认报名现场进行数码摄像,无需提供照片。
  2、 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网上交费时间:6月10日—25日。现场确认、发放准考证主证时间:杭州,7月6日—20日;其他地市7月11日—20日。
  3、现场确认报名地点:
  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

  二、交费方式:
  1、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06]162号文件精神,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费每人260元。
  2、交费卡有关事项:
  2006年省司法厅与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合作建立网上支付系统。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预报名时直接进行网上交费。报考人员一般应有工商银行的银行卡,其他如建行、农行、兴业银行、深发、广发、中信、招行、民生、华夏、光大、中国银联或者易付通等金融机构的卡也可进行在线支付。报考人员须事先开通个人银行卡的网上银行业务,并至少有260元以上的人民币。

  三、异地报考人员,报名时不需要提供暂住证和工作、学习单位证明。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与户籍地一致。

  四、在我省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到杭州市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有关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材料及考试时间、内容、科目、方式等具体事项以司法部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可查阅6月3日的《法制日报》或司法部网站。具体现场确认报名地点请咨询各市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0571—87056493

                                                 二00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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