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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心系民工无私援助
2007-01-29

1月22日上午,在云和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下,53名安徽、云南及云和籍农民工不仅追回了被拖欠多日的劳动工资,还拿到了承包方支付的误工补贴及交通费用,共计人民币244139.5元。

1月17日、19日,云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分两批接到云南、安徽及云和籍高速公路云和段农民工共53人前来报案,因杭州中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一名管理人员因故逃走,使他们23万余元的工资款被拖欠,申请法律援助,帮助追讨被欠工资。由于案件牵涉面广,涉案金额较大,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且极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一边稳定农民工情绪,一边前往丽龙高速公路云和段工程指挥部、浙江交通工程集团驻丽龙高速公路云和段路面工程项目部调查案件,全面了解事件的原委与经过;同时又与中亚公司取得联系,要求该公司立即派人过来处理此事。

在云和县法律援助中心一再督促下,杭州中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于1月20日下午派出专人和律师前来解决此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放弃双休日的休息时间,马上召集双方人员进行对账,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协商工资及误工补贴、差旅费等支付方法。针对杭州中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提出的部份工资款已被下属管理人员李某领取,不愿重复支付工资的托辞,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明确告之该公司有关人员,公司款项被下属管理人员领取和侵占,属于公司内部管理问题,如涉嫌犯罪公司可向公安部门报案,但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又拿不出已支付给农民工的证据,就应该如数支付。

经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工程指挥部、项目部相关负责人耐心细致地劝导和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杭州中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一次性向涉案农民工支付工资232964.5元,并自1月18日起至上述款项兑现之日止,按每人每日15元的标准向农民工支付误工补贴,还为从安徽赶过来的24名农民工承担交通费300元/人,共计人民币244139.5元。

1月22日上午,53名农民工全部都领到被欠工资及补贴等费用,并相继乘车返回了安徽或云南,自此案件圆满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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