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执法公示
我市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
发布日期:2024-07-30 09: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的指导意见》,今年4月起,丽水市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即在执法中向被处罚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送达《合规指导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形成“处罚、指导、修复”三位一体的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模式。

三书同达”制度指的是: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用于告知企业具体的违法事实、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依据及处罚决定,明确企业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行政合规建议书》:量身定制,引导合规。合规指导建议书主要用于执法部门针对个案违法行为的提出具体且有针对性的改正建议,引导企业针对性的开展自我整改。

三、《信用修复告知书》:明确路径,指引修复。信用修复告知书主要用于主动告知经营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途径、修复条件及流程等内容,保障企业信用修复知情权,推动失信企业及时进行信用修复。

目前,涉企执法较多的市场监督、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消防救援、生态环境等执法部门均已结合工作实际推广应用,持续优化执法整改帮扶机制。今年以来,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已向企业开展“三书同达”351件。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动“三书同达”在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全面运用,为企业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
  执法信息公示
执法公示
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