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数字法治系统建设情况 (一)强化保障,确保数字法治系统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数字法治系统建设相关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提高法治丽水建设质效、解决法治资源短板的重要内容来抓。成立了市司法局数字化改革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集成应用、“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等专班团队,负责组织推进、统筹协调、专项指导我局数字法治系统建设相关工作,并参与制定了《丽水市数字法治系统建设专项实施方案》。 (二)建章立制,推动行政执法数字化监督。大力推广省统一处罚办案系统应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的通知》(丽司函〔2021〕9号),明确要求市县两级“系统外无案件”,建立个性化需求反馈、改进协调机制和每月统计制度,系统应用率达到70%以上。按照应领尽领的要求,推进全省权力事项库目录清单认领,确保系统应用线上线下一体融合。截至目前,市本级监管事项认领9788项,达99.8%,各县市区认领率达99.8%以上。此外,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均建立了数据驾驶舱,接入丽水市城市大脑指挥中心。 (三)共建共享,全力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制定出台了《丽水市建设智慧矫正工作方案》,松阳县、遂昌县社区矫正中心通过首批部级“智慧矫正中心”考核验收,并被列为省级心理矫正应用试点单位。同时,确定龙泉市、青田县、缙云县、景宁县等社区矫正中心为第二批部级“智慧矫正中心”申报单位。在全省首创社区矫正阳光教育帮扶平台,建立社区矫正教育资源数据库,通过对矫正对象在该平台的学习记录、学习时长、学习积分三项内容进行考核,解决了山区路途偏远、集中教育不方便、信息不对称等难题。完善“六位一体 ”监管指挥中心运行模式,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对接“雪亮工程”等社会治安公共监控资源,努力打造开放、共享、协同的“智慧矫正”生态体系。如,遂昌县司法局成功将“雪亮工程”接入社区矫正中心,实现社区矫正对象视频点验、特殊情况预警的可视化监管。加快构建智慧矫正办案系统,设立社区矫正案件数字化卷宗管理室,配备高清显示屏、高拍仪等新型硬件设备,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管理。6月10日,我市智慧矫正建设成果被《浙江法制报》彩色专版报道。 (四)迭代升级,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数字化改革。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三平台融合发展,实现“全市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的办事模式,不断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的服务领域,建立了3个海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通过海外远程视屏为华侨侨眷提供公证服务和法律咨询服务,特别是在疫情常态化背景下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数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积极谋划普法责任制数字化平台项目。优化数字化行政复议平台,包括数字听证系统、语音识别系统、无纸化会议系统、行政复议引导台、大厅显示设备等,实现听证全程高清晰录音、录像、记录的“三同步”。积极谋划“丽水市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件事’”多跨场景应用项目,8月13日,经局党组会研究讨论,正式启动该项目工作。8月24日,参加了全市数字法治系统多跨场景清单2.0评审答辩,并入选全市数字法治系统多跨场景清单2.0目录。9月13日,参加了全省数字法治系统多跨场景清单2.0评审答辩,并入围全省数字法治系统多跨场景应用2.0预选名单。下一步,力争将该项目正式纳入数字法治全省“一本账”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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